10月23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滨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了7项示范工程,力争今年启动实施。
加快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农村和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库建设为切入点,建设我市市域金融业征 信服务平台;培育征信服务机构,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增值性信用服务。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全市建设企 业、执业人员、工程项目三类数据库,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建 筑市场诚信平台;制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信用标准和管理办法,动态记录各方责任主 体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查询、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 评价结果和获奖受罚等情况。
加快推进合同信用管理体 系建设,加快合同监管制度建设,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 规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进一步完善守 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合同 履行信用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全面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促进企业增强合同守信意识。
建立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和 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公示、质量 信用报告制度和诚信红黑名单制度。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 条码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质监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行政执法信息,建设企业质量信用服务平台,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及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分类监管,完善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在行政管理中率先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方面,依法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 报告。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方案中指出,将在山东半岛蓝 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 等重点区域,分别选择至少1个县作为试点,我市争取1个县(区)作为社会信用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我市将研究起草《滨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方案》,选取有条件的县(区)开展以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基础设施、健全守信激励 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 场为重点的综合信用建设试点。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加强法院系统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体系。完善行贿档 案查询制度,建立健全行贿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抓好司法从业人员的信用基础建设,规范司法执法,提高公权力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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