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扰各级政府多年的公共数据孤岛现象或许有望在信用数据领域率先被地方立法破解。记者从近日举行的上海市信用文明建设头脑风暴研讨会上获悉,上海市政府正在制定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办法,有望在明年一季度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对外正式发布,这或许将创造公共信用数据地方立法先河。
“我们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做了一些强制性的安排,不能老是征信办像求爷爷告奶奶似的要把数据归集,我们要从信息源的掌握来做制度安排的事情,这样信用归集才有生命。”上海市经信委征信管理处处长赵瑞颖表示。
上海市政协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柴俊勇指出,我们整个诚信体系建设政府最关键,政府首先要讲信用。信用建设也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曾经推一个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相衔接的体系,花了很大的代价,但是数据要去共享很难。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都是封锁的。目前政府公开的数据老百姓不关心,老百姓关心的数据政府不公开。上海城市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以后,确实要先行先试,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应该在全国走在前面一点,摸索一点经验出来。”
上海市信用社会体系建设最早可以追溯1999年的上海资信公司成立,当时是根据总理的批示,在上海搞个人征信试点,包括后来成立企业征信。2001年上海市是成立征信办,2003年成立了联席会议。2014年国家发布了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为各地社会信用建设提供了最高指针。“上海在国家纲要的基础上,结合十几年工作的积累,特别是自贸区建设过程中又做了一些推陈出新,基本上形成了上海信用建设体系三五三三布局。”赵瑞颖说。
据了解,上海市将加大公共信用数据的归集力度,促进上海市公共数据、央行所掌握的金融数据,以及全社会的互联网数据的联合使用。只有数据的流动才会产生数据的融合,才能更加立体多维度地反映信用状况。而数据标准将成为上海市数据归集的重中之重,并有望明年上半年发布地方标准。
原上海航空集团董事长周赤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到了该立法的时候了,如果不立法,想要解决信息孤岛是很难的 。现在信用信息中心已经初具规模,怎么用,谁来用,用的时候的规则是什么,谁有权用,这个问题太大了,这是一个个人权利、自由、民主的非常大的法律问题,谁来立这个法,谁来保护个人权利,从这个角度看也到了该立法的程度了。
与公共数据接触最为密集的原华东能源局局长丘智健指出,我们在搜集集中数据的时候一定要法律保障,否则也很难办。我干了十年电力监管,大家把电费都搞得很神秘,好像说不清弄不透,电力公司强调是商业机密,不能公开,政府从上到下比较担心,我们想通过公开来加强他的行为规划,往往在公开过程中就碰到了问题,比如电力成本要公开的时候,究竟要提价、降价,依据是什么,数据要公开,这是商业机密,公共价格没有机密,但是又怕横向的政府担心纵向有些不平衡,我们做监管的这时候就很难。
集团董事刘国胜指出,从立法来规范公共信用数据的使用这件事难度很大,设立实施信用文明法律法规要有预备期,预备期是模拟来运转,模拟运转的结果,你已经触犯这个法律了,在预备期内不处罚你,以教育为主,像办违规驾驶员的培训班一样,在预备期内,你触犯法律法规的全部进培训班,强制进,不记录在案。进了强制的培训班,我想情况就不一样了,培训班可以力度大一点。
上海市人大代表张春景表示,通过立法将来一定要把它叫响,我们的信用所解决的是经济问题,是微观和中观的问题,信用信息的隐私保护和涉密保护要列出清单、划出边界。只有划出红线了才有可能,红线之外的可以去研究,大家都清楚红线不能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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