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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用监管系统“三统一” 严重失信企业将面临联合惩戒
2016-07-20 10:34:26 来源:新法制报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6月23日至24日,国家工商总局验收组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了验收。

 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6月23日至24日,国家工商总局验收组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了验收。
  验收组认为,江西省开发建设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符合总局制定的有关标准,予以验收通过。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通过总局验收的省份。
  信用监管系统实现“三统一”
  验收组认为,江西省工商局按照总局制定的技术设计方案、标准规范、原型设计和有关要求,对原有的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名称、标准、平台三个统一。
  目前,系统由面向社会公众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面向政府各监管部门的一体化监管协同平台组成,构建了信息公示、公众查询、部门监管、辅助决策等功能高度集成统一的信用监管生态系统门户。
  执法部门涉企信息平台共享
  目前公示系统已经归集全省各相关部门的20大类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数据500多万条以及登记备案信息400多万条,基本实现了主要监管执法部门涉企信息,特别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登记备案信息的全量归集,初步搭建了信息共享应用的平台,有效夯实了公示系统建设基础。
  部门应用支撑有力,协同监管形成合力。协同监管平台构建了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数据归集数据处理、数据红盾分析应用、数据业务支撑平台四个功能分区,实现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联合惩戒、双告知、简易注销、抽查检查(双随机)、失联企业等六项主要功能,符合总局技术标准的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形成了江西全省的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企业信用监管“一张网”,初步建成了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应用的信息化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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