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9月起“信用武汉”将上线 这些行为被视为失信
2016-08-10 09:00:35 来源:湖北日报
昨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武汉市第一个全面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监管的政府规章将于下月1日施行。这也意味着,武汉将全面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失信者将被限制出任企业高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昨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武汉市第一个全面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监管的政府规章将于下月1日施行。这也意味着,武汉将全面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失信者将被限制出任企业高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的构成、信息归集和披露方式,以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单位和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

目前,武汉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正在逐步归集各类信用信息,“信用武汉”网已上线,市民可查看信用信息和诚信红黑榜等。

对于单位而言,税款、社保欠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欠缴,提供虚假材料,发生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被处罚,均被视为失信。对于自然人而言,税款欠缴,提供虚假材料,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将被视为失信。

对于失信的单位、自然人,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在行政许可、年检验证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加各类表彰奖励等。

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自然人,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