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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因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被消费者诉赔偿
2014-03-14 12:51:12 来源:京华时报
近日,三星集团被消费者质疑虚假宣传、消费欺诈,手机明明宣传的四频可实际只有两频。面对这样的宣传消费者将三星集团告上了法院。

近日,三星集团被消费者质疑虚假宣传、消费欺诈,手机明明宣传的四频可实际只有两频。面对这样的宣传消费者将三星集团告上了法院。

指三星一款手机宣称支持4个频道,可全球漫游,但手机实则只有2个频道,在北美、香港等部分国家和地区无法使用。为此,近40名消费者以虚假宣传、消费欺诈为由,分别将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双倍赔偿。前日上午,朝阳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三星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

新手机无法漫游香港

前日上午9时,多名消费者到庭旁听。消费者孙先生称,他在2013年1月份花5000多元买了三星GALAXYNoteIIN7102型手机。该款手机宣传称“双卡双待”,可4频全球无障碍漫游。可当他拿着新手机到香港办业务时,却发现手机无法使用。

顾先生等多名消费者诉称,该款手机的宣传彩页显示,可支持WCDMA(850/900/1900/2100MHz)、GSM(850/900/1800/1900MHz)4个频段,但实际使用时发现,该款手机WCDMA小卡槽不支持850/1900MHz两个频段,GSM大卡槽不支持GSM850/1900MHz两个频段,在香港、北美等地无法漫游。

消费者认为三星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故诉请朝阳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三星公司双倍赔偿。另有部分消费者索赔误工、交通等损失。

三星提出管辖权异议

庭上,三星公司方面辩称,自己既不是涉案产品的生产单位,也不是销售单位,故不是该案适格被告。消费者应选择在涉案产品生产地,或者销售地起诉,“三星公司只是一个管理部门,负责的是人事、制度等方面。消费者不应在朝阳法院起诉。”

对此,原告代理人认为该款手机的宣传彩页由三星公司负责制作、推广,且已出面采用其他途径解决了部分消费者的索赔问题,“三星应该勇敢面对消费者承担责任,不应回避责任。”消费者孙先生表示。记者张淑玲实习记者娄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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