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梦 实习生 陈卉敏)昨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了今年全省11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涉及部分企业生产销售劣药、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涉嫌销售不合格化妆品等,其中10起自动履行处罚,1家西点店的处罚由法院强制执行。
药企不得打“擦边球”生产食品
“解酒灵口服液”、“氨基酸西洋参胶囊”等听起来像药品,实际上属于保健食品,今年的查处中,部分药企因未取得生产食品的证书擅自生产食品被处罚。据介绍,虽然是“擦边球”,但工艺要求、生产条件完全不同,因此不能混合生产。如湖北李时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生产经营胶丸糖果、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联邦牌氨基酸西洋参胶囊”、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解酒灵口服液”等。
去年9月17日,武昌区麦香城蛋糕店中三款糕点被查出不合格,鲜奶包和椰子沙拉面包大肠菌群超标、肉松卷面包霉菌超标,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下达处罚书后,老板认为罚得过重一直未执行。今年5月法院裁定其必须整改并缴罚款1万元,于今年7月强制执行。
几家知名企业涉嫌生产销售劣药
今年5月13日,省食药监局下达行政处罚书,一款通用名为“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主要用于白内障的治疗,被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为劣药,生产销售企业为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记者走访药店发现,这款眼药水为非处方药,为本地产,销量不错。
此外,湖北天盛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销售标示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片”及标示陕西利君现代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感冒颗粒”,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为劣药。湖北唐人医药有限公司购进销售标示山西天丰世保扶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经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也为劣药。
湖北吴都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经我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其红外光谱和密度均不符合标准规定。
■11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1 | 武汉成达食品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经营食品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2 | 湖北李时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
3 | 湖北神农保健品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食品 |
4 | 武汉市武昌区麦香城蛋糕店违法生产食品 |
5 | 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6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
7 | 湖北天盛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 |
8 | 湖北唐人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 |
9 | 新堤洪都化妆精品店涉嫌销售不合格化妆品 |
10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劣药 |
11 | 湖北吴都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包装材料 |
(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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