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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信用缺失导致经济损失 每年高达6千亿
2015-03-13 11:27:19 来源:中工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做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2014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公开曝光台,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0万例。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做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2014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公开曝光台,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0万例。

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所谓“老赖”在今年的两会上引起了不少代表委员的关注,他们纷纷表示,“老赖”就像吸附在社会经济机体上的毒瘤,不除不足以让社会健康发展。据《中国企业诚信状况调查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以上。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徐秋芳代表认为,“老赖”背后的诚信危机非常值得关注。“各领域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诚信危机。”

浙江天能动力国际集团董事长张天任代表对此表示认同,他说,假数字、假政绩、躲债赖账、卷款跑路、拖欠薪酬、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学术抄袭等现象屡禁不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整个社会诚信似乎反而每况愈下,违背诚信之事更是俯拾皆是。

《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2-2013》显示,目前中国社会的总体信任进一步下降,已跌破60分的信任底线,只有两到三成的人信任陌生人。

“出现不诚信现象的原因很多。对企业来说,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一些企业不讲诚信,违规违法谋利。同时,监管还有缺位,相对既得利益,不守诚信者付出的代价太小。”元立集团董事长叶新华代表举例说,有企业销售25公斤重的箱装元钉,纸板箱本身就有1公斤多重,玄机是纸板箱有夹层,里面塞着石膏和水泥。

代表委员一致建议,加强全社会的诚信建设,“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如何铲除不守信的“老赖”?如何应全社会面临的诚信危机?浙商银行董事长沈仁康代表也认为,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惩处,通过完善法律、健全制度,并通过经济手段,让每个人都绷紧“诚信”这根弦。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杰代表则呼吁在加大对“老赖”的处罚力度的同时,应尽快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向26家第三方企业征信机构发放企业征信牌照后,又在去年要求8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不过,我国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

“当下,已经建立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由于部门对信息的分割和垄断,以及区域性信息的封锁,没能实现共享共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信系统发挥作用。”沈仁康代表说。

浙江物产集团董事长王挺革代表认为,首先是“不想不诚信”,让诚信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其次,是“不能不诚信”,建立有针对性的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最后,是“不敢不诚信”,完善相应的惩戒机制,“从管理学上来说,惩罚的效果远好于正面引导,要像治酒驾一样惩治失信行为。”

3月9日,国内首部法治微电影《寻人启事》公映,讲述了一个失信被执行人被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曝光后遭遇的种种困境。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就应该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老赖”寸步难行。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邵志清代表认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解决好几个问题,包括社会信用意识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加快进程、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共享有待加强等。建议尽快制定一部信用方面的基础性法律,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于法有据;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加大政府数据开放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力量和作用,使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既要强化信用信息联合惩戒的制度安排,又要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国家各部委开放共享数据,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徐秋芳代表如是说。

(中工网北京3月12日电 中工网记者 杜鑫 赵昂 孙喜保 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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