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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萨斯轿车起火燃烧厂家拒调解 消委会谴责
2015-05-22 10:50:21 来源:南都
购买一年的雷克萨斯轿车却突然起火燃烧,警方排除了人为纵火,经销商却否认质量问题,佛山市消委会两次组织消费者和经销商、汽车生产厂家进行调解,却遭到了后者的拒绝导致调解不成。

南都讯 记者门君诚 购买一年的雷克萨斯轿车却突然起火燃烧,警方排除了人为纵火,经销商却否认质量问题,佛山市消委会两次组织消费者和经销商、汽车生产厂家进行调解,却遭到了后者的拒绝导致调解不成。昨天,佛山市消委会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终止调解的声明》,并对销售商佛山市骏领雷克萨斯汽车有限公司及生产厂家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轻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表示谴责,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继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佛山市消委会发布的声明称,由于被投诉方拒绝调解,导致消委会调解不成。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办法》,佛山市消委会启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因销售商佛山市骏领雷克萨斯汽车有限公司及生产厂家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再次拒绝调解而致诉调对接程序无法启动。至此,依据中消协《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的相关规定,该会决定终止调解。此间,毛小姐维权历程得到中央、省、市各方媒体的密切关注并作相关报道。

为此,佛山市消委会发表如下声明:《消法》明确规定,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同时,“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媒予以揭露、批评”是《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责。因此,该会对中央、省、市各媒体对这一维权事件的关注和报道表示感谢;

“我会将支持毛小姐通过诉讼途径继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销售商佛山市骏领雷克萨斯汽车有限公司及生产厂家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轻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表示谴责;请广大消费者就此事到我会官网”消费者之家“、微信、微博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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