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重点工作任务(2014-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为加快推进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及时精准地宣传国家信用建设的新政策新法规以及各地区各行业的新经验新问题新现象,从今日起,本报特开辟“信用建设在中国”专栏,将采用多种形式、从不同视角全方位展开持续深入报道,敬请垂注。
记者李韶辉实习记者刘梦雨报道为协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和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杨子强近日共同主持召开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
会议听取了证监会、卫生计生委、安监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归集报送、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工作情况的介绍,并就下一步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工作进行了部署。
连维良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做好“八个加强”:一是加强各部门、各系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与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对接;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建设的基础工作,积极研究统一建设标准、交换方式、分类方式、数据格式等重要问题;三是加强共享交换技术措施落实工作,提高交换效率,降低交换成本;四是加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长效机制建设,明确牵头司局和技术支持单位,建立部门内部动员机制;五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上传、共享工作,强化信息共建共享理念,做好信息公开和共享,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六是加强对共享信息,特别是失信信息的应用,推动将失信信息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前置查询内容,推动对失信行为的跨部门联合惩戒;七是加强联合激励措施的研究制定,使守信者切实得到实惠和便利,形成正面激励导向;八是适时加强对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的考核,按月通报信用信息建设情况,建立工作考核机制。
杨子强指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做了大量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要从三方面着力:一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二要进一步发挥好部际联席会议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人民银行将全面落实规划纲要,培育与发展征信市场,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升服务水平和拓展应用范围;二是积极稳妥培育征信机构,大力发展征信市场;三是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小微主体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应用机制,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39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联系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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