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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业务 两企业征信备案被注销
2016-12-15 09:53:2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2月12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连发两则公告,注销望洲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华夏信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

12月12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连发两则公告,注销望洲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华夏信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

《关于注销望洲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的公告》显示:“望洲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洲征信”)是在我营业管理部备案的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因望洲征信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实质开展征信相关业务,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营业管理部已于2016年12月9日决定注销其备案,望洲征信持有的《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备案证编号:10039)同时作废。”

《关于注销华夏信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的公告》也称:“华夏信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信融”)是在我营业管理部备案的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2016年8月,华夏信融向我营业管理部提交停业清算的报告和注销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的申请。因华夏信融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实质开展征信相关业务,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营业管理部已于2016年12月9日决定注销其备案,华夏信融持有的《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备案证编号:10018)同时作废。”

今年10月,央行曾发布《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称,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在日常监管或者开展现场检查中发现 备案企业征信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注销其备案 :( 一 )《征信机构监管指引》 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 二 )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后连续六个月未实质开展相关业务;( 三 ) 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应当每两年对企业征信机构的备案情况审核一次 ,审核中发现企业征信机构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可以注销其备案。

一家企业征信公司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共有138家企业征信公司备案,个人征信牌照尚未正式下发。完成企业征信备案的空壳公司大约值四、五千万,如果有客户,还要根据客户数量、性质和黏性等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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