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石”。据了解,目前我市在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方面仍然面临着社会诚信自律程度低,无证(照)经营问题凸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野广告”广泛存在,合同契约概念淡薄、制假售假和商标侵权等问题。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可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引导自律,培育诚信精神。相关部门要广泛组织开展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放心消费”创建等“信用+市场监管”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培育诚信文明精神。要加快建立相对完善的征信系统,依靠法治手段通过公正的程序对失信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经济制裁和司法惩处,营造良好社会诚信环境。
健全体制,推进信用监管。要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制度。实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依法披露制度,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加快建立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录入市场主体违法信息,让失信行为无法产生任何利益,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突出重点,加强执法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群众关心的市场焦点、难点问题,结合年报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重点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等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不履行相关自律标准的行为进行行政告诫、依法查处,用强有力的执法手段促进诚信要求的落实。
联动协作,深化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监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深化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理顺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完善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应用共享平台,构建双向告知机制、数据比对机制,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贯穿,支撑事中事后监管。
探索机制,加大政务诚信建设。大力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税务、公安、金融、供水、供电、社保等部门的数据衔接和信息共享,为后续监管提供信息平台支撑。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务诚信建设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注册登记网上受理,在办事简单化、指南详细化、审批透明化、信息实时化上下功夫,让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真正在阳光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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