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一业主的新房阳台上有裂缝。
半岛都市报10月9日讯(记者 徐新东 刘鑫 鲍福玉) 眼下正值交房旺季,不少市民都反映,在交房时遭遇了许多闹心事。10月9日,因交房问题,在胶州李哥庄一小区门前就聚集了几十名业主讨说法。据业主介绍,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要在2013年4月 20日前交房,但一直到9月 25日才接到交房通知,交房前开发商还要求他们签一份协议,按照协议规定他们在收取了延期交房违约金后不能再向开发商主张任何权利,否则就要赔偿3万元,这一规定引起了众多业主的不满。
10月 9日下午,记者闻讯来到该小区,众多业主反映了交房延期一事。“交房时间延迟了这么长时间,他们还让我们签一份霸王协议,我们能答应吗?”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延期交房属于开发商违约,就应该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没想到开发商又让我们签一份协议才能领取钥匙。”据业主介绍,协议的内容中提到在收取了延期交房违约金后不能再向开发商主张任何权利,而一旦违约就要赔偿3万元。“开发商延期交房已让业主很不高兴,可这一协议更让我们上火。”刘先生说。
“这一份延期交房的协议属于明显的‘霸王条款’,这让很多业主不理解。”刘先生说,接下来他和不少业主找开发商讨说法,开发商却一直不给答复,为此不少业主拒绝领取钥匙。
张先生也是该小区一名业主,他因入住心切不愿再等便签了这份协议,并拿到了新房的钥匙,可当他进入新房后却看到房子里面存在很多问题。记者跟随张先生来到了他家。东侧一间卧室东北角附近房顶墙皮已经脱落,并且露出了水泥面。此外,厨房、北卧的房顶墙皮也脱落,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霉斑。最严重的是,阳台地面出现了很多裂缝,而厅里地面铺设的水管却裸露在外面。
还有很多业主也反映房子出现不少问题。开发商一位张姓负责人通过电话答复记者称,对于交房延期,按照约定开发商愿意支付违约金。对于事后要求业主签署一份协议,他称当时是为了避免出现有些业主再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对于合同里约定的3万元赔偿,其实并非真要这么做 。“ 房子如果真出现质量问题,我们肯定会负责维修。”这位负责人表示。
目前开发商已经答应业主,下周会安排负责人来再次协商此事。(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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