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教授朱昌明在做客“中经在线访谈”。中国经济网 裴小阁/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3日讯(记者 佟明彪)9月,全国质量月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而作为质量月当中的重要活动之一的电梯安全宣传周,也于9月21号正式启动,公众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完善法规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开展隐患治理等措施的实施,我电梯的安全状况整体上呈现好转的趋势,但是电梯的安全涉及到方方面面,从生产单位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包装,还有使用单位,到检验单位的验收检查,还包括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更重要的是大众安全意识的提高,所以要继续提高我国电梯的使用安全水平,就需要构建一个“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制体系。
对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宋继红,上海交通大学电梯检测中心教授朱昌明在做客“中经在线访谈”就电梯安全问题发表了观点,其中引入保险机制,开展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加强群众在电梯安全使用方面的教育,明确各个单位在保障电梯使用安全上的责任链条等,都是提高电梯使用安全水平的重要措施。
电梯强制安全责任保险呼之欲出
日前,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与中国经济网合作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电梯安全网络调查显示,其中一项调查就是“您认为电梯是否有必要参照汽车等产品投保强制安全责任保险吗?”有84%的受访者选在了“有必要”。
朱昌明对此表示,电梯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交通工具,参照汽车引入电梯的保险机制,还是很有必要的。“有了保险机制以后,可以减少风险,也可以增加一些社会的承担能力。在美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电梯引入保险机制已经几十年了,法国2003年制定了一个法律,它采取了多渠道的措施提高电梯的安全使用水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引入保险机制。”他这样谈到。
他解释称,引入电梯的保险机制之后,保险公司会会监督电梯的使用安和维保质量,会有专门的检验队伍对电梯做检验,如果检验公司认为这个部件需要更换了,那么业主就应该出钱把它换掉,如果你不换那么以后出了问题,它就不赔钱,然后业主出了钱换了零部件,后面出问题,他就可以找维保公司了,这样就从客观上起到了监督电梯的使用管理和维保电梯质量的作用。
宋继红对此介绍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对于促进电梯的安全至关重要,它实际上是保障电梯安全的一种社会救助机制。关于保险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第十七条提出了一个鼓励政策,就是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而目前在法律框架下,特种设备的一些使用单位和一些小区业主,都在试图试点进行电梯保险的工作,现在有些地方也引入了保险机制,在事故赔偿,事故预防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安全评估是保障电梯使用安全的有效措施
宋继红介绍称,目前北京、上海等一些地区,已经开展了对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使用单位和业主,可以根据安全评估的结果来决定是否进行大修和更换电梯。一些地方还制定了开展安全评估的地方标准,质检总局也已经在着手制定《电梯安全评估导则》,以指导和帮助这项工作的规范开展,“我想这个规定的出台,会大大地促进解决包括老旧电梯在内的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电梯问题。”宋继红说。
朱昌明也认为,进行安全评估是保障电梯,尤其是老旧电梯使用安全的有效措施。他表示,电梯的安全使用状况,跟多种因素有关系,如电梯本身的质量,电梯的使用环境,使用频度,以及电梯的维修保养质量等等,很难用一个固定的使用年限做一个报废规定。而目前我国的电梯状况是十五年以上的,业内所谓的老旧电梯的数量在增加,由于电梯的老化,使用性会退化,所以故障率会提高。对其进行安全评估,风险分析,是科学对待所存问题的态度和方法。
保障电梯使用安全需明确责任链条 建立共治机制
宋继红对此表示,首先,公众在某些情况下是要对电梯的安全负责的。宋继红介绍称,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了特种设备包括电梯的共有人的责任义务,像小区电梯的共有人就是全体业主,也是电梯安全的责任人,业主可以通过委托的形式,来委托物业来进行电梯的管理,所以委托给物业以后,物业就承担电梯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而对于共有人没有委托物业的,那么共有人应该负责。
对于一些没有物业的小区,电梯处于无人监管的情况,安全隐患往往较多,这时监管部门要对这些缺失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进行封停,但封停以后又影响老百姓的生活,也出现有些地方擅自使用的情况,对此,宋继红建议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协调组织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电梯的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也负有责任。宋继红称,按照特种设备法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运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调查,同时对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出现的一些影响安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还要对电梯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予以帮助解决。对于发现电梯存在的重大隐患,制造单位要提请使用单位进行解决,或者是停止运行,并把这个情况报告给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同事要对这项工作做出记录,予以备查。
另外,电梯的维保工作在保障安全使用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对此,宋继红介绍称,电梯的维保工作可以分两个方面,一是日常性的安全检查,再一个是维护保养。关于日常检查,在相关法规当中有明确规定,电梯的使用单位要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出现重大隐患,可以现场停止电梯的使用,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而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的制造单位,或者是取得安装、维修和改造资格的单位来进行,维保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来从事维保工作,保证其维保的电梯能够持续可靠的运行,保证它的安全性能。所以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保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除了电梯的制造、维保、使用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以外,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也非常重要,这项工作就需要电梯的检验单位完成。按照法律规定,电梯在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投入使用以后要进行定期检验,电梯检验单位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技术检验,也包括验证生产使用单位电梯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查验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达到要求,电梯的检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宋继红还指出,从政府部门的角度,要充分履行对电梯安全的职责,按照我们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实行分类的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作为监督部门它是对电梯的设计、制造、经营、使用、维修保养、检验检测、都要进行监督检查。一方面是行政许可制度,对电梯的生产单位进行检查,对电梯的使用进行使用登记,对电梯相关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检验检测人员进行考核发证,同时还对电梯的检验机构进行资格核准。
另外就是对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强制检验制度,现场检查制度,行动执法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还有安全状况公布制度等。
宋继红还透露,“现在我们正在推行‘96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杭州、广州、南京、西安等地已经全面开通。从目前试点的情况看,原来电梯关人困梯的情况,解救需要一个小时,但现在缩短到14.8分钟。对于这项措施呢,我们准备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以解决关人困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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