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平台应披露86项信息
2016-08-04 09:34:54 来源:南京日报
据悉,互联网金融协会规定平台应披露事项达86项,对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都作出了明确的披露要求。
8月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起草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个体网络借贷(征求意见稿)》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悉,协会规定平台应披露事项达86项,对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都作出了明确的披露要求。
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刚刚兴起,不少从业机构包括一些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消费金融平台等,存在着核心信息披露不足甚至失真的问题。据介绍,征求意见稿内容非常详细,规定平台应披露事项86项,对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都作出了明确的披露要求。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认为,这些完善的信息披露将可帮助投资人有效识别平台和项目风险,尽量远离不靠谱的平台和项目。
目前,征求意见稿还只对协会会员单位有约束力,对于非会员单位采取“鼓励披露”的态度。“我们也观察到,一些从业机构试图将自身定位成某一特定类型的企业,从而回避信息披露义务。希望未来协会的信息披露制度在经过监管部门授权后,可以成为所有从业机构都须执行的监管政策,约束所有从业机构履行披露义务。”周治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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