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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
2018-05-16 09:00:07 来源:信用中国
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监察监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制订具体考核指标,形成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定期考核制度,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近日,上海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上海市将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监察监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行违背师德一票否决制。

《评审条件》)中,“师德素养”被列为重中之重,要求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当好学生引路人,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行违背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师德由学校负责考核。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监察监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制订具体考核指标,形成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定期考核制度,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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