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实施新办法购买旧电器至少保修三个月
2013-05-03 14:56:05 来源:信息时报
从本月起,商务部发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买旧家电时,经营者应向其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提供至少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购买旧电器也可获得保修了。记者获悉,从本月起,商务部发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买旧家电时,经营者应向其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提供至少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旧家电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旧电器售后服务“短板”或将得到相应改善。
此外,经营者出售旧家电时,应在显著位置标识为旧货,并向购买者明示旧家电的质量、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情况。而通过网络开展旧家电收购和销售活动的,必须参照此执行。
信息时报记者 曾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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