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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警示: “冲值增值”涉嫌诈骗
2011-09-08 15:10:02 来源:中国市场秩序网
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谁都想碰到,但是往往有的诈骗者就是借助人们的这个心理来进行诈骗,所以人们在生活中碰到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一定要小心谨慎。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谁都想碰到,但是往往有的诈骗者就是借助人们的这个心理来进行诈骗,所以人们在生活中碰到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一定要小心谨慎。

  将钱存入指定银行过些时日便可得到几倍的利润、将上亿美元存成定期经过几个月的运作便能收回几倍的巨额资金。公安部昨天发出紧急警示,不要相信、不要参与此类欺诈投资活动,以免上当受骗。

  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一些境内外社会闲散人员在境内拉客户投资所谓的“冲值计划”和“增值计划”。

  参与组织此类活动的人员伪造的宣传资料内称,“冲值计划”是国际上一些大的基金组织、慈善机构把资金投放给有项目但缺少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增值计划”,是利用投资者在银行存款的额度,由执牌公司与操作银行合作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票据等有价证券的买卖达到资金的增值,获取的利润用来帮助不发达国家建设公路、发电厂等基础设施项目。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在调查“冲值计划”和“增值计划”活动中,发现其有明显的虚假性和欺骗性,其宣称“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的指示,安排广东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五大银行先行操作”,“中国人民银行对美联储承诺了保密”等纯属假借国家银行的名义造谣惑众。其保证“投资方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只要在15天操作期内不提取本金,即可获得超过本金10倍以上的利润”不但不符合国际金融投资市场的投资回报率,而且十分荒谬,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国内企业和居民巨额资金之嫌。

  新闻附件

  冲值计划:声称15天可获利1.5亿人民币

  宣传资料称,企业、个人将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存入五家银行之一,在15天内不提取、不移动,同时将三天内有效的银行对账单、授权查询函等一系列文件的彩色扫描件交给安排操作方。安排操作方经查证存款属实后,与存款的企业或个人签订《冲值计划合作备忘录》,并安排该企业或个人与上述五家银行之一的广州分行签订冲值合同。

  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存款的企业或个人可获得所存入资金的2至3倍的利润;满15个工作日后,可获得所存入资金6倍的利润。安排操作方与有关中介人员可以得到总利润(即1.8亿元人民币)8%的奖励。

  增值计划:声称10个月后可赚3亿美金

  宣传资料称,投资者将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存入国内工、农、中、建四家银行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银行,定期一年零一个月,保证不提取、不转让、不挂失、不抵押、不移动,并提供投资者一系列证明文件的彩色复印件以及授权查询函,经查证属实后,由安排操作方与投资者签订《增值计划备忘录》,并安排投资者与操作方(国外执牌公司)在广州、深圳或香港签署增值运作合约。

  合约签署后,投资者与操作方在香港操作银行开设银行联名交易账户,操作银行将等值1亿美元的现汇汇入联名交易账户。操作方则利用联名交易账户的资金额度在国际市场上进行有价证券的买卖,操作期限为10个月。增值总利润为投资金额(即1亿美元)的6倍,投资者可得到得50%的利润分成,安排操作方以及各方中介可得20%。

  公安部经侦局提醒投资者小心"冲值""增值"计划

  公安部介绍,上述所谓“冲值计划”和“增值计划”活动明显有虚假性和欺骗性,其宣称“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的指示,安排广东五大银行先行操作”、“中国人民银行对美联储承诺了保密”等纯属假借国家银行名义造谣惑众,保证“投资方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只要在15天操作期内不提取本金,即可获得超过本金10倍以上的利润”不但不符合国际金融投资市场的投资回报率,而且十分荒谬,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国内企业和居民巨额资金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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