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就如何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解决融资难等相关问题,采访了专家组成员、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
记者:在当前信贷紧缩、中小企业融资出现困难的背景下,完善与发达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您怎么看待这一问题?
郭田勇:的确如此。我国将近4000万家的中小企业吸纳了约80%的城镇劳动力,因此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咎于信用体系的缺失,从而导致信用担保机构由于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缺乏和征信成本过高等原因难以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信用担保。建立高度发达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对于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记者:我国中小企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郭田勇:我国中小企业在当前信用体系建设中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外部环境和内部治理两个方面。从外部环境来看,我国现有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够完善,担保机构较为分散,规模普遍较小,因此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银行联动机制,可能引发道德风险,从而导致中小企业获得信用担保难度较大、程序繁杂、费用较高;另外,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征集和信用评价体系也需要改进,信息传输渠道不通畅使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交流与共享存在很大难度;与此同时,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约束中小企业信用行为方面也存在一定漏洞。
从内部治理的角度来看,我国许多中小企业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客户评估制度,与客户的纠纷时有发生;中小企业经营体制改革相对落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经营管理混乱,经济效益低下,对资金的吸引力也有所下降;另外,中小企业信用文化建设较弱,员工信用观念较为淡薄,企业通过虚假的债务信息和失实的资产评估等手段来获得贷款。因此,各种外部原因和内部因素均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记者:国外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上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郭田勇:总体来讲,国外对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的支持主要体现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重点关注。
美国通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形成遍布全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网络,同时将银行纳入该网络成为协作银行。多个机构和部门共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美国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特点,虽然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政府机构只有美国中小企业署一家,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以及社会上多个担保机构都对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美国的中小企业署成立于1953年,为美国超过250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及技术管理支持。
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对中小企业发展最为重视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最早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国家。其特点是在完善的法律体系基础之上,由政府牵头设立自上而下的各级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日本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信用保证协会与信用保险公库形成了日本中小企业两级的信用保证体系,超过一半的日本中小企业接受过信用担保服务,这一体系很好地解决了日本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而英国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首先体现在财政政策的扶持,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政策性金融步伐加快以及贷款保证计划的大力实施都很大程度上推进了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韩国则通过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成立信用担保基金来推进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记者:我国在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上着力点应放在哪里?
郭田勇: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我国政府需要在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且要加快建设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政府应该在制定合理政策、创造优良融资环境、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协助中小企业进行信用管理,从而推进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与此同时,政府可以通过牵头建立行业相关协会在中小企业资信调查以及信息查询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加大中小企业在信用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布类似“中小企业黑名单”的方式使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中。
而鉴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小企业在贷款担保方面缺少制度性保障,因此合理完善的信用担保制度是各个国家中小企业提高融资信誉度的有效方式,也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国外的先进经验,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应该牵头组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信用担保机构。通过政策性的手段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在其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再通过完全市场化方式运营的模式使信用担保机构经历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建立担保机构业内的信息交流和发布制度,并最终形成成熟的市场。与此同时,在现有的信用担保体系中还要建立和规范银行协作制度,明确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的关系和风险分摊比例,明确商业银行考察、监督、评估中小企业贷款项目的责任以及对不良贷款的追索义务。
政府在积极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该鼓励发展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以及民间投资、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性担保机构。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政策推动和市场拉动的作用下迅速发展壮大,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帮助企业度过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重要渠道。在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我国民营信用担保机构数目大幅增加,但是多数担保机构规模较小、实力有限、缺少专业人才。信用担保机构的不规范和不健全以及“监管真空”使我国的信用担保业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之中,从而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制约了我国信用担保制度的顺畅运行。因此,促进和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是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
记者:您对我国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有什么具体建议?
郭田勇:首先、应不断完善信用征集体系,要收集管理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在完善中小企业登记体系和信用档案征集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应该在保证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的开放程度。银行、工商税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各级政府应该相互合作,共同收集、整理公共数据,最终建立起开放、统一、高效的信用征集平台,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其次、要统一规范信用评级体系。企业的信用评级对于量化企业信用资源质量、提高企业透明度、降低具有高信用等级企业的融资成本以及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必须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给予足够重视。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市场上存在的信用中介机构有大约500家,其中60%是信用担保机构,35%是信用咨询公司,只有约5%是信用评级公司。由于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的信用评级水平比较落后,评级方法缺少科学性,信用评级从业人员质量难以保证,这些都限制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的发展。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信用评级体系,我国需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信用评级人才,改善信用评级市场的缴费机制,杜绝乱收费、以降低收费标准或评级标准的方式拉拢客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不断推动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壮大使其最终实现商业化、市场化运作,提升我国整体的信用评级水平,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也会从中受益。
第三、要加强对民间借贷以及委托贷款的监督管理。在当前政府控制通货膨胀、收紧银行信贷的背景下,民间借贷以及企业委托贷款发展势头十分迅猛。民间借贷与委托贷款已经成为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民间借贷可以成为正规金融的有效补充。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民间借贷仍然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因此未来必须加强对融资规模巨大民间借贷的管理,银行业监督机构和各级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进行充分的监督,既要给予民间借贷合法的生存空间,又要控制其潜在的巨大风险。因此,将目前规模巨大的民间借贷与委托贷款纳入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
同时,要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内部的信用建设。中小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应该重视积累信用记录,抓住机遇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创新和人才培养,增强自身竞争力;加快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步伐,使企业决策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考核机制更趋科学合理化。另外,建立诚信为本的中小企业道德观念,注重培养中小企业员工的信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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