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尘埃落定的案件背后,留给中外企业的,不仅仅是一场好看的闹剧,更多的则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警示。
苹果收场:6000万美元买来“一揽子协议”
通过协议,苹果从商标权的问题上为iPad在中国的销售彻底扫清了道路。不过,苹果为此付出的代价却相当高昂。
7月5日,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向《中国经营报》记者确认,唯冠与苹果双方所签订的调解书涉及一揽子有关iPad商标权属纠纷的内容,其中包括深圳唯冠放弃iPad商标的权利,这意味着唯冠同时放弃了在iPad商标正式划入苹果名下之前苹果使用该商标的索赔权,协议同时要求唯冠撤回在全国百余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这标志此前媒体报道的高达300亿元的天价工商罚款将失去执行的源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标权的归属以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的登记为要件,即在正式的工商登记生效之前,苹果使用iPad商标都将有“侵权嫌疑”,也就是说,如果在调解协议上苹果只是购买iPad商标,而不谈及购买之前的权益问题,唯冠将仍然有获得商标侵权赔偿的权利。
与此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商标使用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仍然有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行政处罚为侵权商品经营额的三倍,按照苹果在中国100亿元的销售额,苹果的工商罚款可高达300亿元人民币。苹果向唯冠购买iPad商标,同时要求唯冠撤回在全国百余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就是要杜绝这一工商处罚的后患。
可以说,通过上述一揽子协议,苹果从商标权的问题上为iPad在中国的销售彻底扫清了道路。不过,苹果为此付出的代价却相当高昂,有媒体表示,6000万美元,相当一个字母近1亿元人民币的代价。
傲慢的代价:从1000万美元到6000万美元
在这起案件中,苹果没有意识到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重要作用。在短短两年内,苹果为自己的错误决策多支付了5000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iPad案之所以两年难以收场,表面看来,是因为双方对于iPad商标的价值认同所存在的差异,而背后的根本原因却在于苹果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水平及执法能力的漠视。
从最早通过英国IP公司购买iPad商标所支付的3.5万英镑,到iPad中国商标争议初起时唯冠向苹果提出1000万美元的索赔,到最后苹果以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而收场,在短短两年内,苹果为自己的错误决策多支付了5000万美元,即3亿元左右人民币的代价。
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向记者证实,“2010年1月,苹果公司和IP公司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大陆iPad商标的转让过户,被中国商标局驳回;深圳唯冠获悉苹果公司销售标有 iPad 商标的平板电脑的消息后,向苹果公司提出深圳唯冠为涉案商标的真正权利人,并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事实上,当时唯冠的要价只有1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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