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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视力等10药企被点名 涉嫌广告严重违法
2012-10-12 13:53:42 来源:比特网
因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日前,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视力眼贴”、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双红活血胶囊”等共10家药企生产的10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点名曝光。

郑州新视明公司有关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称,公司第一时间进行了自查和问责。经核实,确有个别经销公司和部分代理商擅自更改广告内容,违规宣传,被国家药监局通报,造成极坏的影响,也给好视力品牌造成重大损失。公司称已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

药监局曝光10家药企广告

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2012年第2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情况,将其中10起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给予了曝光。

这些企业和产品分别为: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好视力眼贴”、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关节痛消贴”、湖南爱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参茸大补膏”、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双红活血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晶珠双活)”、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前列清茶”、广州陈李济制药厂生产的药品“舒筋健腰丸”、陕西香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郁金银屑片(广告中标示名称:国药710)”、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 “金龙补肾合剂”、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海通牌奥复康片”(卫食健进字 (2001)第0021号)、广东仙乐制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维妥立牌天然维生素E辅酶Q10软胶囊 (广告中标示名称:全新太Q10软胶囊)”。

国家药监局称,上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中,一些广告宣传的适用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一些药品为非处方药,未经审批擅自在媒介发布广告;一些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含有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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