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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成“老赖”与法治精神相悖
2017-04-06 08:29:10 来源:中国网
江西一县政府因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该县政府领导今后在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时,将受到影响。

江西一县政府因拒不履行已生效判决,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该县政府领导今后在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时,将受到影响。

该县政府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等规定,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了名副其实的“老赖”。

一个县级政府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成了“老赖”,必然会影响政府公信力。试想,该案件中的公司如果无法收到涉案的3.2亿元,必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从今后谁又敢再到该县投资?政府失信,政府违法,关系到政府信誉和干部形象的作风问题,影响社会风气和民心所向,久而久之必然会失去老百姓信任,导致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的破裂。不仅如此,还必然会造成投资环境恶化,进而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政府成“老赖”与法治精神相悖!要进一步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老赖”政府,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该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将来在乘坐飞机、高铁及入住星际酒店高消费的时候受到限制,而应该尽快出台有关法规,对有关政府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让他们凌驾于法律之上,而逍遥法外。以此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更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增强政府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一些基层干部受“官从政法、民从私约”的传统习惯影响,“重人治、轻法治”,长期以来习惯于用人治来管理,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固化了人们对法律对政府的不信任,削弱了司法公正力。只有让领导干部们言有规行有矩,严格按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办事,从而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才能把各项事业的发展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全面依法治国,各级政府不能置身法外,各级领导干部更不能置身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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