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风险雷达舆情监测系统搜索,该文章在24时内点击781次,回复34条。
由于10月10日宣布自明年起提高技术服务年费,11日起淘宝商城发生了持续的有组织的被恶意攻击现象,导致部分合规经营的淘宝商城店家的正常经营秩序受到严重干扰。15日,商务部表示,希望淘宝商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采取积极行动回应相关商户特别是中小商户合理要求,并强调相关企业和个人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据10月16日《中国经营报》)
淘宝商城正在经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抗议”,种种迹象表明,这场一夜之间爆发的抗议行动还在逐步升级。之所以抗议的声势越来越大,可能主要是源于道义的力量,因为抗议的小店家被视为弱势群体,他们对淘宝商城“过河拆桥”的指责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同情和支持。
那么,究竟孰是孰非呢?
就“过河拆桥”之说,我想请问抗议的小店家:你们到淘宝商城开店是为了支持它做大做强,还是为了自己挣钱创业?如果是前者,那你就是“雷锋”,既然如此崇高,何必计较年费?在笔者看来,包括小店家在内的所有经营者的“众人拾柴”确实成就了淘宝商城,但淘宝商城也为店家提供了就业创业的平台和机会。也就是说,双方是互利互惠的,谁也不欠谁的人情。“在商在商”,在商场上拿情义说事儿,实在很滑稽。
有人指责淘宝商城“单方面”提高年费,事先没有跟小店家商量。且不说淘宝商城称它们在决定前征求过意见,即使完全是“单方面”的又当如何?自主定价是商家的权利,原本就无须跟谁商量。你觉得能够接受就继续签约,谁认为要价太高就停止合作。只要没有强制,那就无可非议。通货膨胀之下,到处涨声一片,有几个商家的涨价不是“单方面”的呢?
当然,上述分析都是基于市场经济理论,只适用于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如果失去了这个前提,那就另当别论了。比如有人提出,淘宝在电子商务市场上“一家独大”,其单方面涨价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倒是一个真问题,因为这一指控如果成立,那意味着淘宝商城违反了《反垄断法》,也就不能遵循市场逻辑了。
我国的《反垄断法》,只反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而不反对市场支配地位本身。不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因为没有市场支配地位也就谈不上滥用。那么,淘宝商城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滥用了这种地位呢?个人认为,淘宝商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该是不争的事实,但此次涨价应该不属于“滥用”,因为此举不仅是淘宝商城转型升级的需要,而且有利于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长远发展。当然,这个问题只能由法定的调查认定机构——商务部说了算。
综上所述,如果抗议的小店家认为淘宝商城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那么他们应该向商务部投诉,请求商务部调查处理。而如果淘宝商城未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那么提高年费就是合法的行为。“小卖家”不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却采取非常的手段攻击无辜的“大卖家”,应属于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性质。
风险雷达舆情监测系统(yuqing.bcpcn.com)利用上千台服务器组成的云计算处理平台,采用全球独创的专利技术“PeopleRacnk”算法,所开发的舆情监测系统支持对海量信息库的高效搜索以及对于各种论坛、贴吧、博客等网站进行垂直抓取;对发现的数据进行逐条质量评价与分析,自动过滤掉无价值的信息,降低数据冗余,提高监测精准度。对抓取到的数据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从而为政府和企业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互联网舆情数据服务。
- 【贴吧】淘宝商城促销 33.6亿元中有多少欺诈 2011/11/23
- 【贴吧】京东商城促销遇网络瘫痪 10月份被投诉389起 2011/11/08
- 【贴吧】淘宝商城双11促销涉嫌欺诈 转型难在路径依赖 2011/11/21
- 【博客】坑爹的光棍节 不如说是电子商务的节日 2011/11/15
- 【贴吧】淘宝商城关停售假店铺 承诺买假者获三倍赔偿 2011/12/01
- 【微博】微博举报农行员工骗购经适房 监管环节存漏洞 2011/11/01
- 【博客】淘宝聚划算之出售“假表门”事件 2011/11/11
- 【论坛】网上交易平台或将出准入标准 可追溯可投诉 2011/11/01
- 【新闻】淘宝商城正品店售假卡西欧表 涉案近90万 2011/11/29
- 【微博】电子商务欺诈 分清责任重于诚信批判 201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