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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效信用体系 促外贸健康发展
2015-02-04 10:18:04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2015年检验检疫发展还将会继续重点强调三个关键词——改革、质量和法治。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在这三个关键词中都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规范》2014年初开始实施,新版的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同年9月已上线,这充分体现了国家质检总局在顶层设计的层面上,已经更加重视将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创新检验检疫职能实现方式、维护我国国际贸易良好形象和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的重要辅助手段。

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意义

2015年检验检疫发展还将会继续重点强调三个关键词——改革、质量和法治。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在这三个关键词中都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在促进质检改革方面:信用等级评定可以作为“分类管理”的基本依据和风险管理的“把手”,通过不同的信用状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有利于提高服务和把关效率,对信用度高的企业采取“放得快”,对信用度较差的企业则要“管得住”。

在促进质量提升方面:目前反馈较多的中国产品质量问题,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假冒伪劣、盗版山寨的产品多;二是低科技含量、低附加值的产品占的比重大。前者是因为诚信不足,后者则是水平不够。其中如果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甚至社会诚信管理体系能够良好运行,就可以形成对失信行为的有效制约,对质量提升将会产生重要意义。

在促进法治质检方面:诚信似乎属于道德范畴,但道德与法治从不分家,“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律的作用在于“惩恶扬善”,信用系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辅助实现这种作用。严重失信企业可能涉及到行政处罚,甚至触犯到法律,信用体系就是对法治质检建设一个很好的促进;如果扩大质量奖励或者通过了质量立法、品牌立法等,通过信用体系推荐“AA级企业”同样是对法治质检建设的促进。

当前出入境企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出入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采集条目及信用等级评定规则》的制定和发布、新系统的上线等,为进一步做好信用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但当下还存在着几对仍需重视的矛盾关系,信用体系建设依然在路上。

一是扩大影响力与客观反映诚信度的关系。出入境企业信用作为社会信用的一部分,其管理体系必将融入到整个社会的信用管理体系中去,扩大数据容量和适用覆盖面,提高体系的影响力,有利于形成特色经验,为融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赢得一席之地,也有利于促进检验检疫服务把关的效率。

但体系建设有效性的基础在于能够客观地反映广大进出口贸易相关企业的诚信度,如若过度重视数据容量的扩大,追求诚信记录的全覆盖,则易造成系统“贪多求全”,冗余和无效信用数据产生的几率增大,如此将违背信用体系建设的初衷,也难以成为后续服务监管的有效参照依据。

二是依规采集与基层自由裁量权的关系。信用体系要体现其公平性,信息采集就必须首先体现公平性。这就要求信息采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把信息采集工作当成基层执法行为的一种,以法治的理念和意识,做到不偏不倚,严格保证公平公正。

但目前,在一定意义上,企业遵守诚信的思想基础还不够牢,守信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尤其是在一些“细枝末节”方面,例如故意申报错误等,类似打擦边球、存在侥幸心理等时常可见,给基层甄别实际违信行为增添了难度,对规范一线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也提出了挑战。

三是信用系统信息反馈和实际监管的关系。在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根据信用信息的反馈,不仅有A、B、C、D级企业的分类,而且有布控、降级和严重违信企业(黑名单)等监管等级的分类,同时也有AA级企业的推荐,且根据信用信息的记录变化,该分类还具有即时性和动态性的特点。目前信用系统中的分类与实际监管行为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尤其是布控、降级等的监管分类,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脱节和滞后的情况。

对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的最终目标是要培育成一个健康顺畅的市场交易体系,即最大限度地降低由于互不信任产生的交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一是规范基础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改革目前针对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采取以采集率为主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更加重视信用信息的可追溯性和真实有效性,加强对程序合法和结果合法的考量,做到“应录即录”,使其真正成为我们管理报检员和对企业评级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对信用结果的推广应用。将信用信息反馈与监管实际相结合,摒弃“两套皮”的嫌疑,将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作为检验检疫基层服务把关的重要依据来看待。制定和实施布控、降级和黑名单企业的具体监管办法;在推进试点工作时,优先利用信用等级分类作为备选企业的条件。

三是加大对“AA级企业”推荐力度。强化信用系统推进检验检疫体现服务职能的作用,调研辖区优质企业,推荐其参与“AA级企业”的评选,打造、培育和推出品牌,产生示范带动效应,着力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大环境,并为企业提供“制度红利”,提高诚信度高、社会反响好的企业的声誉。

四是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接轨。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评价涉及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工商、外汇等多个管理部门,应探索增进部门之间的合作,例如以备忘录的形式,尝试建立重大信用事件互相通报机制、寻找信用信息整合互认的渠道等。

五是严格规范基层自由裁量权。作为法治手段的信用体系建设,在采集之初就要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重视一线监管结果与信用系统的对接,严格鉴别企业或报检人员的故意违信行为,提高《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采集条目及信用等级评定规则》的适用性。充分利用系统中对不同角色和不同权限的设置,做到权责明确、权责一致。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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