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 首页 > 信用工作 > 正文
分享到:
    
湖北将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级管理
2017-05-27 09:24:57 来源:长江商报
近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专利条例》、《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这三部法规都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近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专利条例》、《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这三部法规都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湖北省专利条例》规定,省政府设立湖北专利奖,对国家和本省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项目、单位或者发明人、设计人给予奖励。县级以上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专利申请的资助、专利奖励等方面。

《湖北省专利条例》还规定,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各类园区应当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和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确立了联合治超、规范治超、源头治超的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机制。比如,该条例规定,煤炭、钢材、水泥、砂石、矿石、商品车集散地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符合标准的超限检测设备,对出场(站)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并建立货物装载台账,防止超限货运车辆出场(站)。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了安全生产诚信分级管理制度。该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分级管理,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违法信息,按照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