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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 建立完善守信激励 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2017-08-01 09:35:47 来源:葫芦岛日报
葫芦岛市将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健全激励诚信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

近日,辽宁省葫芦岛市政府印发《葫芦岛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葫芦岛市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着力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鼓励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创新示范,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经济社会各领域,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

为此,葫芦岛市将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健全激励诚信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

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建立触发反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体系,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立和完善“两个清单”制度。

加强法规制度和诚信文化建设。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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