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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居民何时用上信用
2012-04-13 08:44:49 来源:经济时报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杜金富日前发表署名文章称,2012年要尽快出台《征信业管理条例》及《个人征信信息保护暂行规定》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研究制订《政务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业内人士指出,让守信履约者一路绿灯,失信违约四处碰壁,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有助于使每个人珍惜自己的信用行为和信用记录,推进信用建设,当前需要使信用系统建设更加专业和细化,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

 

收录约8亿人征信信息

 

“我曾经在2008年去银行办了一笔贷款,当时申请查阅自己个人和家庭的征信资料时,发现内容很详细,全家在商业银行留下借款和还款记录都有记录。”银行业内人士赵先生对本报记者表示。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出具的记录其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是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它是经济社会主体了解利益相关方诚信和信用状况,并在此基础上采取激励或惩罚措施的前提,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2004年,人民银行成立了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此后征信系统功能不断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覆盖范围逐渐扩大。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约8亿人,全年累计查询次数为2.4亿次;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1800万户,全年累计查询次数为6930万次。全国已累计补充完善中小企业信息227万户,为1.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

 

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高杰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虽然建设时间不算很长,但收录信息量已可用“海量”形容,个人在商业银行留下借款和还款记录,或开立结算账户时填报基本信息,都会记入统一的全国联网系统。

杜金富认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每个人和每个机构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并提供给信用记录的使用者,使有不良信用记录者得到惩戒,使有良好信用记录者得到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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