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统计,2011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接近6万亿元,在GDP的所占比重已经上升到13%,其中,网络零售总额超过7500亿元,远远超过同期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率,有效拉动了内需市场增长。
然而,由于中国网络环境及相关法规的不成熟,伴随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迅猛发展,诚信问题也日益突出。在交易中,用户不仅要面对木马钓鱼、虚假广告等网络欺诈威胁,还要时常提防来自商家层面的商业失信。特别是商家的诚信问题,已成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隐患。
据此,柴跃廷进一步认为,诚信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的问题,更是全社会的问题,可以在电子商务企业诚信体系的经验基础上,加快推进建设全社会诚信体系,促进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此前,推动电子商务网络诚信体系构建, 2010年,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制定并发布了我国首个《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采用了一整套简洁而严格的认证程序来保证认证结果的公正性。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推出一年多来,共接受了几千家的网站报名申请。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创造了动态监管模式,依据电商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奖惩机制,时时调整其信用等级,进行有效的监督,促进其诚信经营。此外,还建立了电子商务投诉平台,建立了免费投诉、实名投诉与每诉必答机制,年处理实名投诉一万多起,解决率达到80%以上。有效解决了电子商务市场中投诉无门、维权难的问题。
柴跃廷表示,在行业发展初期,主要依靠企业自发性的规范发展行为推动,但要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需要健全的法制建设保障。
“通过法律制定,加强监管力度等方法,不仅提高主体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信心,也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全面的发展。”柴跃廷称。他建议,相关部门可依据电子商务环境和交易的特点,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明确信用的范围和形式,保障诚信交易的实现,保护交易各方的利益。另外,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主体予以惩罚,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广泛应用,其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已为社会所共识。去年,《“十二五”规划》就提出,将电子商务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扶持。在今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时,再次明确提出“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服务业”。
柴跃廷还提出,为完善电子商务诚信环境,还应加强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他建议要定期发布网上诚信指数,由此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参与者的真实身份进行评价,从而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改善诚信治理环境,让参与者意识到诚信等于财富的重要性,在网上真正形成一种诚信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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