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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本账成创业板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潜规则
2012-05-24 08:34:53 来源:经济参考报

大量的不达标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骗取税收优惠,这种现象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近日,科技部部长万钢指出要进一步做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政策的健康实施。另外,证监会也在要求拟上市公司于招股书中详细披露企业高新认定的相关数据指标。然而,从证监会近期发布的拟上市公司预披露信息中仍可窥见一些不达标的情况。

 

两本账成创业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潜规则

 

4月份发布招股书申报稿的江门市地尔汉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地尔汉宇)的相关数据引人注意。该公司招股书显示,该公司于2011年8月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复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地尔汉宇的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仅为24.59%;2011年度、2010年度和2009年度用于研发相关的资金投入分别为1284.58万元、1093.15万元和865.38万元,分别占相应年份总收入的3.04%、3.07%和5.81%。

 

然而,在公司“管理费用”下的“研发费用支出”项所列的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的发生额却分别是1284.58万元、756.57万元和151.75万元。奇怪的是,两个研发费用数据除了2011年度的完全相符,2010年度、2009年度的都相差甚大。若按此计算,地尔汉宇2009年至2011年实际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仅为2.13%,远低于所要求的3%。

 

针对地尔汉宇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及研发数据差异问题,记者致电地尔汉宇,但该公司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须满足以下六项条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比在30%以上,研发人员占比10%以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要求。并且这六项指标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条件,采用一票否决制。

 

《经济参考报》曾刊文《“伪高新”企业云集创业板 27家企业享税收优惠2.61亿元》指出,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14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及1家首次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就有27家企业明显没有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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