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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被疑帮二房东非法转租房屋
2016-04-22 09:45:56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4年6月,上海市民尤女士将自己的房子以2000元每月的租金租给了胡某。她向胡某反复强调,不能将自己的房子转租出去,并将自己的要求在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

2014年6月,上海市民尤女士将自己的房子以2000元每月的租金租给了胡某。她向胡某反复强调,不能将自己的房子转租出去,并将自己的要求在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然而,2015年年底,尤女士收到一张蹊跷的有线电视账单,账单显示,胡某已欠有线电视公司几个月的费用。当尤女士去出租房查看时发现,租住在此的并非胡某,而是两个年轻人。这两个年轻人告诉尤女士,他们是通过“我爱我家”中介,从胡某手中租下此处房子的,已经住在这里一年多了,租期在今年5月20日左右到期。

愤怒的尤女士立刻打电话给胡某,胡某说,将尤女士的房屋转租出去实际上是因为自己迫不得已。“我老婆怀孕回老家了,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所以才转租出去了的。”胡某告诉记者。

然而,尤女士却从房客小谭那里得知,在他们之前,这个房子已被另一名租客租用了一年,小谭等人来看房子时还遇到过。如果小谭说的是真的,那么胡某实际上就是一个二房东。

尤女士还找到了另一个能证明胡某是二房东的证据。在楼盘网和腾讯房产上,胡某的照片和姓名赫然以网络经纪人的名字悬挂在网页上,其名下挂有位于御桥、三林、北蔡多处待出租的房子,并标有“房东直租,无中介费”的字样。

除了对被胡某欺骗感到愤怒之外,尤女士对小谭出示给她的那份标有“我爱我家”字样的租赁合同也表示不能理解,“我从未将自己的房产证给过胡某,也从未出示过任何书面证明允许胡某转租我的房子,为什么胡某竟能通过中介把我的房子租出去?”

在小谭和胡某的租赁协议上,应该填写房产证编号的地方是空白的。也就是说,无论是“我爱我家”的工作人员,还是小谭本人,均在未验证胡某是否有大房东授权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

4月17日,记者向负责协助签订该合同的“我爱我家”的江女士求证此说法,江女士告诉记者,她经手的合同太多了,要查一查再回电。然而,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接到江女士关于此事的任何回复。

尤女士认为,“我爱我家”的工作人员存在帮助二房东非法出租房屋的嫌疑。对此,4月18日,“我爱我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解释:“我们的工作人员可能在流程中有一些纰漏,对此我们不推卸责任,但是说我们‘帮助’二房东签订违规协议就太过了,我们绝不会做出帮助二房东的行为,‘我爱我家’会尽快对此事进行核实,并给出解决方案。”

然而,在尤女士向记者出示的一份和“我爱我家”投诉专员的通话录音中,该专员称,解决此事的唯一办法,就是尤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尤女士将“我爱我家”作为第二被告告上法庭,也是可以的。除此之外,“我爱我家”没有其他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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