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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卡实名制近了 达万元须亮身份证
2012-07-23 14:05:34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日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有关负责人在透露,从去年底开始征求意见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期将出台。

管理办法在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登记、购卡实名制、预收资金管理等方面均做出明确规定。

“征求意见稿去年11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现在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不久就会正式出台。”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人士近日称。

据了解,完成意见征集的管理办法第一明确了仅对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部分居民服务业进行监管,按发卡企业类型、规模进行备案登记;二是,购买(充值)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对个人购卡(充值)的,发卡企业应核对购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充值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三是,对单位一次性购卡(充值)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充值)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发卡企业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不得收取现金;四是,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限额不超过1000元,记名单用途预付卡限额不超过5000元。

《办法》要求,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0%,其他行业发卡企业的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预收资金只能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以及借贷。在消费者权益维护方面,延长预付卡年限至3年。

早在去5月,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预防腐败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商报记者对比《意见》和即将正式出台的《办法》,发现两者规定的内容基本没有区别,其中对于购卡1万元以上须实名登记也是有明确要求。

昨日下午,记者以需要购买10000元餐饮卡为由,致电市内一家大型酒楼。在询问了具体要求后,工作人员很快答应可以提供4张2000元面值的和两张1000元面值的餐饮卡,而且强调顾客不需要进行任何登记,只要交钱就可以拿卡走人。但按照规定,购买不记名卡金额超过一万,需要实名登记,同时,单张不记名卡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随后,记者来到南坪商圈的一家健身中心,称想办张消费卡健身。工作人员称,只需购买800元的消费卡,一年内可随时去健身。记者询问如果这期间健身中心经营不善倒闭了怎么退款,工作人员没有对售后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承诺。

“我们已经给办理业务的员工传达了意见条款,但关键还是要看执行是否动真格。如果监督执行环节没有变化,可能还会以前怎么操作的现在还照常这么做。”市内一大型餐饮企业负责人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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