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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房地产估价机构将迎信用评价
2017-06-13 09:24:00 来源:合肥晚报
今后安徽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把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建设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托安徽省住建厅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加快补录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房地产估价机构诚信自律。

对楼市买卖来说,房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因此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有助于保障购房者的利益。近日,安徽省住建厅推出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指南,要求各地实行房地产估计机构信用承诺书制度,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从2016年12月1日起,国内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安徽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仍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要求不变。不过,房地产估价机构办理流程将进一步规范统一,已取得资质等级的房地产估价机构,需在资质有效期满30日前,通过网上行政服务平台提出备案申请,并由所在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由安徽省住建厅窗口予以备案。

因工商登记信息变化需变更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信息的,由安徽省厅网上行政服务平台自动发出提醒信息。房地产估价机构应通过网上行政服务平台提出变更申请,在窗口直接办理。相关变更信息由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实时反馈相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此外,根据国家规定,对于现有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效期满后未达到相应规定条件的,不予备案,不得开展房地产估价活动。对于资质逾期未申请的,也不得开展房地产估价活动。

今后安徽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把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建设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托安徽省住建厅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加快补录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价,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房地产估价机构诚信自律。

“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防止暗箱操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业内人士指出,新规意在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对于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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