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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2016年纳税人信用评价发布
2017-06-14 10:07:53 来源:掌上长沙
湖南省长沙市国税局、长沙市地税局共对2016年度符合评价的68105户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评价。五大原因扣分最多。

记者近日获悉,湖南省长沙市国税局、长沙市地税局共对2016年度符合评价的68105户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评价。五大原因扣分最多。

在对68105户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评价中,评出 A级1991户,占比2.92%;B级39502户,占比58%;C级14270户,占比20.95%;D级12342户,占比18.13%。因“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而不参与评价”共71623户,这些纳税户将没有纳税信用供其使用。纳税人是确实无生产经营收入,还是有收入未进行申报,税务机关将逐户进行落实。

长沙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次评定中,有五大原因扣分最多,提请纳税人注意。

因“未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和“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扣分户数56125户,扣分次数246816次。主要原因是纳税人对一些小税种,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重视不够,未依法及时履行申报义务;对当期税额为0的税种,未按征管法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因“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办法”和“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账号”扣分户数8868户。主要原因是纳税人对征管法学习不够,未按照税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应报送资料。

因“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分户数8739户,扣分次数11506次,其中8651户延期缴纳税款金额在10000元以下。主要原因一方面纳税人因为税额小,忽视了跟踪缴纳情况,另一方面多数纳税人集中在申报期最后一天进行缴税,资金或银行等稍微出现状况,就导致税款缴纳延期。

因“外管证未按期缴销”扣分户数4687户,扣分次数38045次。主要原因是现行纳税人对外出经营管理的模式多为项目负责制,外经证未在公司实行规范管理,导致办税人员未能及时按税法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公告第40号直接判为D级的5053户,其中因“有非正常户记录的纳税人”1139户,因“2015年度评价为D级保留2年”3738户,因“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户”176户。

据了解,目前,税务机关除对A级纳税人推出普通发票按需领用等激励措施外,国地税还联合推出了税融通业务,通过银税互动为诚信纳税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对D级纳税人也有惩戒措施。包括部分D级评价将保留两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在资源综合利用和劳务增值税方面不能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等。而且,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21个部门联合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惩戒。此外,很多银行贷款、招投标等都明确要求纳税信用在B级以上,C级、D级企业严格受限,信用过低将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纳税人对2016年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复评,税务部门将认真调查落实,凡是属于非纳税人原因引起的扣分,将逐级审核,调整扣分,修改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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