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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中】 2013-08-14   崔 先生 投诉 淘宝网
本人于2013年07月30日 12:05在淘宝的深圳阳光通讯数码城购买的一台标题是“5月产全新Samsung/三星 I9100G I9100 GalaxyS2 双电双充+15惊喜”的手机,淘宝订单号是394610461136278, 选择的是货到付款,但是卖家到现在都没有更新订单详情的物流记录,只是在网页的旺旺里告诉我了顺丰的单号117486052488。 我在2013年08月03 日15:28:00签收到了,付了1290元的钱给快递员,于是卖家就收到款了,但是卖家没走淘宝的订单详情的流程,没有更新物流信息,我在卖家买的这个手机用到第二天就出现屏幕花屏的现象,不能正常离开机了。 于是我拿去银川中山北街的三星客服维修,随便看下是不是卖家说的正品行货全国联保的,可是三星客服的工作人员说我的这台手机在三星客服的信息库里查不到,就说明不是卖家所说的正品行货全国联保,于是我打电话和卖家沟通了,卖家说不可能,他们深圳那边都可以保修的,我回卖家说,你们那边能保修我这边不能保修那还是什么正品行货全国联保吗?于是我要卖家给我换新机,当时在电话里卖家叫梁光政的老板同意了,他手机号码是15889742106,卖家梁光政说让我把手机寄回去,只要是外观没有人为的损坏,就给我换新的,于是我寄回通过顺丰于2013年8月6日寄回给卖家梁光政了,顺丰号是029201789537,卖家梁光政在2013年08月10日 15:21:29签收了。 我查是卖家梁签收了,我打电话问他收到了,什么时候给我寄回换好的新手机?他说今天没空了,明天给我换新机,我认为卖家是大老板,是大忙人,我说那好,我等你明天给我换,可是我到了11号又问卖家梁光政,他又说明天,就这样卖家梁光政就在推迟我,一天推一天,在13日的打电话问卖家梁光政的时候他却突然说,手机屏幕是我自己压坏的,我说怎么可能,是我压的我还敢寄回你卖家给我换吗?再说了,我在寄回的时候当做快递的面把手机花屏的现象拍照了,手机外观正常的情况下才包装好寄回给卖家的, 卖家当时签收到我寄回的手机时候也没有说?反而推延我好几天了才不给我换新机,找借口了,我现在是钱和手机都在卖家的手上,他们电话和旺旺都不理我了,所以我投诉淘宝上名为“深圳阳光通讯数码城”的卖家梁光政。 投诉淘宝里的卖家“深圳阳光通讯数码城”三点: 1、不按照淘宝流程走物流信息,采取网页旺旺聊天的方式告诉买家快递号,出现问题了,淘宝订单里就没有记录,卖家这样骗取消费者的钱后就不理人了。 2、投诉卖家卖的根本就不是什么5月产全新Samsung/三星 I9100G I9100 GalaxyS2 双电双充的手机。 3、投诉卖家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不走淘宝流程,卖出的是问题故障机子,然后假装让消费者寄回去给换新手机的幌子,达到钱和手机都在卖家手上了,卖家就不理消费者了,最后卖家就骗取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钱财。 请国富泰信用明察秋毫!
  • 投诉编号:24339
  • 投诉类型: 经营主体
  • 投诉网站的名称:淘宝网
  • 投 诉 人:崔 先生
  • 投诉时间:2013-08-14 11:08:19
  • 所购商品或服务:http://trade.taobao.com/trade/detail/trade_item_detail.htm?spm=a1z09.2.9.12.aBugQQ&bizOrderId=394610461136278
  • 网友诉求:给我换成商家所描述的正品行货全国联保的商品或全额退款
  • BCP已于2013-08-14 13:55:35 将此投诉转交给淘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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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说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声 明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