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两大难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党的十八大“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总体要求,创新执行方法和手段,建立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地助推了南京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6000多人被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市法院于2014年3月1日起,要求各基层法院开展纳入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工作。同年7月1日起,市法院抓住最高法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契机,要求各基层法院将2007年以来所有未结案件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当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将6193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名单库,占全省的六分之一以上。
市法院还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入市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供政府相关部门、征信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查询。在政府采购、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去年曝光400多名失信被执行人
2014年4月,六合区人民法院首先在该区商业中心广场广告大屏幕上公布了27名失信被执行人。随后,秦淮、鼓楼、溧水、雨花台、建邺、高淳、栖霞、江宁8个区人民法院及市法院也通过广告大屏、公告大屏公布了400名失信被执行人。
2014年9月29日起,市法院在全市地铁及部分公交线路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每10天向地铁公司和公交总公司提供1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地铁公司和公交总公司每天在所有地铁和部分公交线路运行时间段内播放1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每天播放16次,每次播放2分钟。在宁各媒体均报道了市法院的这一举措,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建立长效机制,多渠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2014年10月,市法院制定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纳入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实施细则》,对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程序、方式等作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法院审判网、微信、微博、商业中心和地铁公交线路广告显示屏等方式予以公布。
今年,南京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纳入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该纳入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一个不漏。待南京市信息中心信用查询平台建成后,及时完成与该平台的网络联接工作,并将所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导入该平台,使被执行人受到应有的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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