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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诚信纳税企业可“先退后审”
2015-05-12 11:01:30 来源:福建日报
福建国税全面完成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初评工作。截至目前,初步评定资信良好的一类和二类企业4701家,占正常申报出口退(免)税总户数的68%,出口退(免)税额占2014年度出口退(免)税额的83.6%;初评严重失信的四类企业226家,占正常申报出口退(免)税企业总户数的3.3%。

本报讯 (记者 姚瑾 通讯员 陈恩泽) 记者近日从省国税局获悉,福建国税全面完成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初评工作。截至目前,初步评定资信良好的一类和二类企业4701家,占正常申报出口退(免)税总户数的68%,出口退(免)税额占2014年度出口退(免)税额的83.6%;初评严重失信的四类企业226家,占正常申报出口退(免)税企业总户数的3.3%。


自3月1日起,我省国税部门根据出口企业税法遵从度、纳税信用等级等情况,对出口退(免)税企业全面推行差别化分类管理。对涉税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实行“先退后审”,2个工作日内送金库办理退税;对涉税遵从度低、违规违法的四类企业实行严格退税审核管理。同时,15个工作日限时办税的承诺也得以兑现。


省国税进出口退税处负责人表示,通过差别化分类管理,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同时让合法优质的出口企业享受到国家政策优惠并获得荣誉感,让违法违规的出口企业感受到遵循税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营造依法纳税的氛围。


统计数据显示,实施分类管理总体上加快了出口退税进度,也助推了出口的稳增长。一季度,全省办理出口退(免)税231.8亿元,同比增退46.9亿元。实施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当月,福建国税自受理企业退税申报至向金库提交退库平均耗时20天(含节假日),平均提速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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