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正在探索建立个人信用评价制度,建立统一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计划9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将管理或服务对象的个人信用信息汇集到这个统一平台上,并依法保障个人隐私。
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望成历史
今后如果有部门想查询你有没有犯罪记录,有望不再要求你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而是经授权许可,在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查询。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我省《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9月底前完成个人基本信用信息(包括公民身份号码信息、学历学位证书信息、专业技术职称信息等)、重点人群信用信息(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个体工商户信息、低保户信息、重点行业从业资格信息等)、个人经济社会活动信用记录(包括违法犯罪信息、行业禁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荣誉信息等)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汇集,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个人信用档案。
据悉,这些信息是不对外公开的,省、市信用信息工作机构负责依法依规做好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工作,保障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并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办)负责,组织开展个人信用评分、政府公信力评价的研究和试点,逐步形成制度规范。
建全省失信“黑名单”系统
企业的信用信息也逐步在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汇集,《要点》要求,省、市、县及其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在5月底前、7月底前和9月底前,全面完成法人及其他组织登记备案信息、有效行政许可信息,以及2014年10月以来形成的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年内实现全省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充分共享。
企业信用怎么样,今后将有一套完善的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由省发改委(省信用办)指导、监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相关评级业务活动。今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政策扶持、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可享有激励机制。企业的综合信用等级还将成为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组织经营决策的重要参考。
同时,陕西省发改委(省信用办)还将尽快出台《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推动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依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突出失信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采取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失信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大失信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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