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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2016-07-28 09:51:57 来源:江苏省办公厅
2016年7月,省民政厅、省信用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苏社管〔2016〕14号),对全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公开、应用等活动予以规范。

2016年7月,省民政厅、省信用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苏社管〔2016〕14号),对全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公开、应用等活动予以规范。《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实施。

根据社会信用信息管理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办法》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绩效信息、荣誉信息、失信信息四大类,社会公众通过该四类信息,能够较为全面地判断该社会组织的信用情况。上述四类信息可以通过系统提取、部门交换、登记机关录入等三种途径获取,并通过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诚信江苏”网站向社会发布。

目前,省民政厅依据该《办法》,正在同步开发省信用管理应用项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通过该系统,对全省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通过网站及证书二维码向社会公示并提供查询,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加大统一信用代码的应用,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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