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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贷款谁之过?法律监管和行业信用缺一不可
2016-07-04 09:40:37 来源:北京日报
网络借贷又出了新词:“裸贷”。申请贷款时要求女大学生提供手持身份证的裸照,并留下父母等亲朋的联系方式,经核实确认后便可放款。

 网络借贷又出了新词:“裸贷”。申请贷款时要求女大学生提供手持身份证的裸照,并留下父母等亲朋的联系方式,经核实确认后便可放款。当发生违约不还的情况时,放贷人以公开裸照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等手段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

由于“裸贷”可借款金额基本在5000元以上,一些女大学生出于个人消费、创业,甚至堕胎等理由,就此打了“裸条”。但涉及“裸贷”的利率往往较高,有的高达周利率30%。利滚利之下,让本就没有经济基础的女大学生无力偿还,只得面临裸照被公开的恶果。 

 

针对学生的网络贷款收益巨大

不知这些女大学生在进行“裸贷”时,有没有考虑过随后的风险。那些放贷人手里握着裸照等信息,可以随时对借款人进行威胁,甚至在还款后还可能将女大学生的裸照和个人信息进行贩卖。这些潜在风险,绝不是贷款来的那些钱所能弥补的。

曾经饱受诟病的“校园贷”就存在借款利率普遍较高的问题,个别项目借款学生所付年利率达25%以上,超出了我国法律限定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而“裸贷”显然也是这种形式的高利贷。

在实际生活中,“校园贷”、“裸贷”往往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进行,而为了规避责任,平台方会要求借款人自担风险,如果发生借贷纠纷,平台方一般不进行干涉和处理。这种来自平台方的监管缺位,客观造成了低门槛、高风险、野蛮化的暴力贷款在校园中蔓延,也使得网络借贷平台的形象大打折扣。作为服务提供方的网络借贷平台,有义务对平台上的交易进行审查,不应推脱说是借贷双方的个人行为而放弃监管。

 

法律监管和行业诚信缺一不可

        今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和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通知,指出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要求加强对校园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一些网络借贷平台确实为人们筹集资金提供了方便,像网络众筹、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相信很多人都有过尝试。但是,网络借贷平台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监管,不然蓬勃发展的校园金融消费市场,早晚会因信用缺失遭遇“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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