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昨天,重庆晚报记者从渝中区检察院采访到一起典型案例:一伙20岁左右的福建男子在厦门组建公司,专门骗淘宝新店的Q币。因其中一家网店在渝中区,重庆警方摧毁该团伙后,4个福建小伙子涉嫌诈骗正在渝中区法院接受审判。
诈骗Q币按照30%提成
承办检察官称,被告林志斌年龄最大,24岁,其余3人分别为19岁和20岁,都姓林,都是福建人。
林志斌交代,2011年2月,他在福建省厦门市租房,安装宽带、电脑、电话,邀约七八个同伙加盟,开始骗淘宝网店。后来,参与进来的人越来越多。
林志斌交代,他们是按底薪加提成的方式领取报酬。有的每月底薪800元,能力强的1500元,提成是按照诈骗Q币的30%进行提成。
林华彬交代,林志斌规定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到下午6点,每月休息1日、2日、15日、16日这四天,有6台台式机和3台笔记本电脑,基本上是各自专用。
专找新开网店下手
据了解,林志斌在网上申请了很多个QQ号,然后分发给手下的成员。
团伙成员林华彬交代,他们是在淘宝网上寻找下手的对象。那些没有信誉度或者交易记录为零的、专门从事虚拟Q币出售的卖家,就是他们的目标。
一旦目标锁定,他们就通过淘宝网的聊天工具阿里旺旺与其聊天,告诉对方要购买一定数量的Q币。
为什么要对行骗目标有所选择?林华彬称,没有信誉度或者交易记录为零的卖家,一般是刚刚在网上开店,大多数店主对交易流程都不熟悉。他们就利用店主对业务流程不熟而行骗。
而正常的网上购物(包括实物或者虚拟货物),都是买家和卖家通过网上聊天确定货物的数量、价格等要件,然后买家点击购买商品,付款到支付宝平台。这时,系统会自动发一条邮件给卖家:买家已付款,请尽快发货。卖家看到这封邮件和查询账户记录后,就会向买家发出货物。
注册一个相似邮箱
林华彬交代,他们行骗时,自称要买Q币,但根本没有点击购买,而是注册了一个和系统邮箱名很相似的一个邮箱,用这个邮箱发一封邮件提醒卖家“买家已付款”。
有的卖家看到后,没有仔细去看发件人,以为是系统自动发的邮件,就把Q币给他们充过来了。
还有一些稍微仔细一点的卖家,看到账户记录里面没有钱打进支付宝,就会追问他们钱为什么没有到账,他们就会说“这是系统原因,反正我已经付款,你必须发货,不然我就投诉你。”
在淘宝网上,卖家被投诉查实的话,会受到网站很严厉的处罚。没有经验的卖家就会很着急,从而把Q币充值到他们指定的QQ号码上。
检察官称,他们骗取重庆、广东、浙江的淘宝网店4家,3万多Q币,涉案总金额近3万元人民币。
林志斌交代,诈骗成功后,他们就将带有Q币的QQ号拿到“七雄争霸”游戏里卖,或者直接到厦门的一些网吧里面卖给上网的人,最低3.5折,最高4折,将Q币变现成人民币。1000个Q币,卖350元到400元人民币。
新QQ号里Q币装多了,有可能被腾讯封号,所以要尽快出售。
三枪完成诈骗流程
第一枪:每个员工用林志斌分发的旺旺号在淘宝网上登录,寻找新开的卖Q币的网店,然后用旺旺号在网店拍下Q币,一般拍500个Q币到2000个Q币。员工将拍下的卖家信息发给林志斌。
第二枪:如果卖家相信,就会向他们提供的QQ里面充Q币;如果不相信,他们就会通过投诉、发假的淘宝截图、发假的淘宝付款邮件、冒充淘宝客服的方式扰乱卖家的思维,从而让卖家相信他们是真正付了钱的。
有些卖家相信后,就会将他们第一枪拍的Q币全部发给他们。这时,他们会使用另外一个旺旺号到这个卖家的店铺里拍下Q币,一般是拍3000个Q币以上,然后就以没收到货将这个卖家投诉了,这个阶段他们称为第二枪。
第三枪:卖家发完货,第二枪就成功了,他们就会用另一个旺旺号到这个卖家的店铺里继续拍Q币,并投诉,这称为第三枪。如果卖家相信并发了货,就会继续拍第四枪、第五枪,直到卖家发现被骗。
Q币是可以量化的财产
承办检察官称,Q币是由腾讯公司推出的一种虚拟货币,可以用来购买QQ的一些服务和作为某些游戏的支付工具等。通常它的兑价是1Q币=1元人民币,根据双方交易情况,有时约低于1元人民币。
虽然Q币是虚拟财产,但Q币是可以量化,能够兑换成人民币的财产。所以,该团伙骗的Q币是有财产价值的,他们遂以涉嫌诈骗罪起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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