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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消费难要发票 维权留隐患 地税:团购不能成拒开发票理由
2011-11-03 10:25:22 来源:南通网
市地税局昨天通报,今年1-10月共查处发票违法52户,滞补罚合计171.19万元。地税部门指出,近期很热门的团购销售模式,由于多数团购商品和服务不开发票,不仅给消费者维权留下隐患,而且涉嫌逃税。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市地税局昨天通报,今年1-10月共查处发票违法52户,滞补罚合计171.19万元。地税部门指出,近期很热门的团购销售模式,由于多数团购商品和服务不开发票,不仅给消费者维权留下隐患,而且涉嫌逃税。

  曹女士最近在一家团购网站上为女儿购买了一款300多元的点读笔,收到货物后,曹女士感觉做工粗糙,且没有发票,一旦日后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成问题。曹女士联系了团购网站,提出想要发票,对方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了她。事实上,团购不开发票似乎已成为业内“潜规则”。很多团购的消费者去商家消费时,商家会称:“团购的商品和服务,有一部分费用需支付给团购平台,而且产品是亏本买卖,所以不可能再提供发票了。”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商品销售,商家都必须主动提供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律责任。”地税部门表示,团购中的价格让利仅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不能成为拒开发票的理由,商家拒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那么消费者该向谁索要发票,专业人士认为:消费者把钱给谁,就向谁索要发票。在团购过程中,消费者都是把钱款支付给团购网站,然后再去商家消费,那么就应该由团购网站负责开发票,然后再由团购网站和商家协商成本如何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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