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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营销警示新型信披违规
2012-09-23 07:44:41 来源:北京晨报
乐视网在9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在未来12个月内,对子公司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公司增资不低于1亿元。以这一重大投资为起点,以影视剧视频网站为主要业务的乐视网高调进入电视机市场,并称将推出乐视TV超级电视,从而将成为首家拥有自有品牌电视机的互联网公司。

一家上市公司开拓新业务,无疑是一件好事。如今我国的一些互联网公司虽然对上市表现出了很强烈的欲望,并且有多家公司进入A股市场和国际市场,但由于新业务的开拓乏善可陈,导致上市成功后的后劲不足。虽然现在我们尚不知乐视网所称的“超级电视”是什么规模,但它无疑为公司增添了发展的新动力,是值得投资者期许的。

然而,按照资本市场的有关规定,乐视网的这一重大投资项目属于市场重大信息,必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来操作。但令人遗憾的是,乐视网的这一重大信息在一个月前即已泄漏,自媒体人贾敬华在乐视网的此重大信息还未揭晓之时,就提前发布博文声称,早在一个月前即有乐视网相关人士向他透露乐视网9月要停牌并发布智能电视的信息。

显然,如果贾敬华所说属实,那就表明乐视网在重大信息管理上存在漏洞,尽管贾敬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出于谨慎和保密,没有对外公布此消息,但谁也不能保证在这一个月里,乐视网的有关人士是否向其他人员泄漏了该信息。更重要的是,在这一个月里,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是否根据这一信息从事乐视网股票的买卖。

事实也证明,乐视网的这个重大信息的泄漏对象,并不是这位自曝内幕的贾姓人士一人。据媒体披露,在9月14日,一封神秘的邀请函被新浪微博多名认证媒体记者和互联网从业人士“晒出”,引发外界的广泛猜测。此外,从乐视网9月17日开市起停牌,后又称19日为“颠覆日”,在三天时间内,一系列的微博营销让公众误以为乐视网将要颠覆行业,随之大家对乐视网重大信息的预热越来越火爆,关于乐视网重大投资的猜想持续升温。但直到9月19日乐视网公告,原来其口中的“颠覆”实为进军智能电视,很多网友高呼“被忽悠”。

一般来说,公司对外界的微博是无法控制的,但是,如果没有公司内部人员的泄密,很难想象会出现这场微博预热。事实上,平常很少出现在公众面前的乐视网董事长兼CEO贾跃亭,也于这几天在其新浪微博上为发布会预热,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场发布会之前的微博预热,被一些市场人士总结为乐视网为其超级电视所策划的微博营销。

所有的这一切,都直接构成了对现行信息披露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挑战,特别是在乐视网股票停牌前后出现的微博热,更有乐视网利用微博传递信息操纵股价的重大嫌疑。

表面上看此举可能是乐视网的无心之举,尽管其已经上市,却还没有掌握国家对证券市场管理的法律要求,以至在创新产品营销时撞上了法律的红线。但深入思考,就不排除已经知悉了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在从事内幕交易,而微博营销只是为其内幕交易释放出来的烟雾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乐视网涉嫌重大信息提前泄漏的工具是微博。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工具,有信息传递及时、快速的优点,这在某种程度上,与资本市场对信息传递的要求有共通之处。但是,上市公司随意在微博上发布信息很容易构成重大信息泄漏,有关人士对此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去年8月就曾发生过巨人网络董事长史玉柱在其个人微博上发言,对中国人寿意图控股民生银行提出不同意见,造成了上市公司重大信息的泄漏。

与此同时,利用微博传递内幕信息操纵股价的现象也开始露头,这种新型的营销模式值得监管部门注意。目前来看,我国监管部门对微博信息的管理还不完善,不仅对类似乐视网这样的微博营销缺少有针对性的法规,而且对一些有明显利用微博进行内幕交易嫌疑的行为也缺乏及时的监控。

乐视网的这一场微博营销,不管其真相如何,不管是否构成重大信息泄露,都对现行的信息披露法规形成了挑战。资本市场在飞速发展,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广泛推进,信息传递的方式也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这就提醒我们,对于信息披露的管理不能停留在传统的纸媒体时代,不能让市场管理与市场实际情况脱节。

乐视网这一事件的发生提醒管理部门,为了有效地监管市场,需要及时跟踪市场,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拿出新措施,不让内幕交易利用新兴的信息传递工具滋生泛滥,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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