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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以锦、竹立家:官员隐私权与公共利益
2011-09-08 15:44:30 来源:人民网

嘉宾: 范以锦,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广东省记协主席,高级记者。曾任全国记协副主席,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董事长、南方日报社社长,广东省委候补委员、省政协委员,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兼职教授。作品多次获国家级或省级新闻奖,是当代中国报业“媒体多品牌战略”、“媒体跨区域经营战略”的倡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

 

竹立家,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哲学博士,公共行政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毕业,韩国行政研究院和高丽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博士后,2003年在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做访问学者。曾任内蒙古大学哲学系助教,首都师范大学管理系讲师,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满州里市市长助理(挂职),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行政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自然科学基金会专家评议组成员、国家质检总局人力资源中心顾问。著有《悄悄的革命》、《文化与超越》、《思想政治教育学》、《品德教育及评价》、《道德价值论》、《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国外组织理论精选》等。

 

主持人: 单学刚,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副秘书长

 

舆情背景:

 

近日,网上流传的广西烟草局干部韩峰的“日记门”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日记载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香艳情节”和官员受贿的“敏感问题”,随后,韩峰因“犯有严重违法违纪错误”被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并因涉嫌受贿犯罪而被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日记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不光因为被曝光的日记,还因为人们对网络曝光官员隐私是否侵害当事人及相关人员隐私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存有不同看法。官员的隐私权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值得研究。

 

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舆情会商室。最近网上流传的广西烟草局干部韩峰的“日记门”引发了广泛的关注,人们对网络曝光官员隐私是否侵害当事人及相关人员隐私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存有不同看法。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探讨官员的隐私权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欢迎范以锦和竹立家两位老师光临,请两位先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竹立家:大家好!

 

范以锦:各位网友,主持人,竹老师好!

 

主持人:隐私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否尊重、能否有效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官员也是国家公民,其隐私权当然受法律保护。但官员又非普通公民,其业余生活如果与权力相关,就并非全是私事。那么,官员个人隐私权的边界可以确定吗?官员的隐私权与普通民众的隐私权是否不同?对于腐败这类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是否还能享有隐私权?

 

竹立家: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都有自己的隐私权,这是现代文明国家的一个常规。但官员是特殊人群,他的隐私权和公民的隐私权有所不同,将其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划归为隐私权是不对的。官员同公众不一样,隐私权的边界也不一样。

 

官员本身在现代文明社会是一个公众人物,因为他握有公共权力。按照现代政府运作的规则,公共权力必须公开透明,目的就是要防止公权私用,利用公共权力谋取个人物质上或心理上的好处。作为官员,他的隐私权一旦与权力挂钩,就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把自己的行为摊在阳光下。

 

换句话说,官员的隐私权范围比普通人要窄,他的行为和言行都要受到严格制约。因为不论是在国外还是国内,官员都是标杆性人物,对他的道德要求、政治要求要比普通人高得多。因此,从一般意义上讲,官员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婚姻状况,日常生活状况,都应该向社会公布。

 

范以锦:这几年来,由一些官员的不检点行为引发了网民人肉搜索,查出了好几宗腐败分子的案例,应该说也是强化监督的一种手段。但是这种手段不能够无边无际的滥用,这种搜索应该有一定的依据,不然的话可能会误伤一些无辜的官员。在公布材料的时候,尽管腐败分子的材料公布出来了,但受害人的隐私也同时暴露,可能对受害人是一种伤害。作为官员,应该比民众更自爱,对行为不检点的官员的监督出现人肉搜索的情况应当可以理解,但对民众绝不能采取这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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