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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实施方案
2017-06-06 10:09:14 来源:江苏工商
完善常态长效应用机制、部门涉企信息广泛归集、健全系统功能、有效推进系统应用、系统运行保障稳定可靠五个方面梳理出50项具体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打造应用更加丰富便捷、信息更加全面准确、运行更加稳定高效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更加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江苏省工商局近期制定下发《关于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实施方案》,从完善常态长效应用机制、部门涉企信息广泛归集、健全系统功能、有效推进系统应用、系统运行保障稳定可靠五个方面梳理出50项具体工作任务,逐项明确江苏省工商局机关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任单位,以确保完成2017年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

(一)健全完善公示系统建设应用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的各项制度机制和标准体系,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公示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格局,建立与各部门涉企信息开放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制度性安排。

(二)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实现广泛覆盖。建立本省区市动态更新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实现对各级相关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的全量归集;建成本省区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统一使用的案件办理系统,依托案件办理系统实现全部案件的规范化办理;依托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各条线业务的案件系统,在案件办结时同步归集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建成稳定的数据上报系统和机制,健全数据采集、清洗转换、汇总传输、记名公示、问题处理、动态监测、分析应用等全流程管理机制。

(三)健全完善系统功能。严格按照工商总局的格式规范、数据标准建设运行,实现名称、标准、平台“三个统一”;按照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建设部署和改造升级企业年度报告填报、企业即时信息填报等功能模块;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信息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四)扎实有效推进系统应用。在公共场所、主要媒体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运行、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企业年报公示及年报数据分析利用、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制定本省市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上监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和运行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五)确保系统运行保障稳定可靠。制定完备的运维保障方案,设立业务及技术支持的服务方式,制定日常维护的标准规范及维护工作安排,具备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所需的运维资源,建立数据灾备、防护等确保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安全的安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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