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投标重点工程需过“信用”门槛
2011-09-19 08:59:01 来源:中经网
笔者日前从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去年在该省发展改革委确认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重点工程招标人必须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依据后,辽宁目前已有近千家省内外企业获得信用报告。
笔者日前从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自去年在该省发展改革委确认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重点工程招标人必须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依据后,辽宁目前已有近千家省内外企业获得信用报告。
据介绍,辽宁省重点工程招投标领域采用的企业信用报告,其评价指导性标准由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信用中介机构在此基础上细化打分,共分10个等级。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相关文章
- 河北11月启用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2011/10/08
- 企业信用"侦探"来安徽淘金 信用评级市场前景广阔 2011/11/02
- 从业单位信用好坏 一目了然 2011/09/22
- 宁夏立规遏制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虚假行为 2011/09/23
- 商务部要求电子商务等领域企业要率先实行信用认证和等级评价 2011/11/25
- 发改委:我国将建立招投标信用制度 2012/03/23
- 商务部:将逐步改善商务领域信用环境 2011/11/21
- 九部委发布通知 清理对国产设备招标设限的规定 2009/06/17
- 财政部:中小企业可自愿选择信用担保及其形式 2011/09/21
- 财政部试点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01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