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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引争议
2012-07-31 10:02:11 来源:百度新闻
近日,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国家商标局的初步审查,贵州茅台的这一举动引发了众多热议与不满,但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无效,茅台将“转正”成为真正的国酒。

“国酒茅台”商标曾经多次申请被驳回>>>

7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公告,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贵州茅台向拥有“国酒茅台”这个商标又迈进了一步。

在此之前,贵州茅台酒虽长期以“国酒”的身份进行宣传,但实际上并没有获得“国酒茅台”的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7月20日公布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中,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确已通过了初审。“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申请日期为2010年6月9日,从申请到初审用了2年多时间。

据悉,贵州茅台曾申请“国酒茅台”商标9次,最早是在2001年9月13日,不过每次均因“国酒”这一提法涉嫌利用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而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但此次若国家商标局在三个月后把“国酒”的商标真正赋予贵州茅台,那“国酒茅台”就不仅仅是一句人们耳熟能详的广告宣传语。

“国酒茅台”申请初审近获通过>>>

国家商标局第1320期公告显示,贵州茅台“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初步审定已于7月20日通过,申请人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期为3个月,异议申请截止日期:2012年10月20日。记者查阅注册资料显示,贵州茅台集团提出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有4个,注册号分别为“8377467”、“8377491”、“8377511”、“8377533”,属于注册商标第33类,前两个商标为汉字“国酒茅台”,后两个商标为“国酒茅台”的图文。

贵州茅台这四个商标注册号对应的酒类类别分别是:果酒(含酒精);苦味酒;葡萄酒;开胃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料酒;食用酒精。

国家商标局称,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对于三个月异议期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任何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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