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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合同纠纷多
2011-10-08 15:21:20 来源:银川晚报
“十一”黄金周期间,银川市旅游局将旅游投诉电话与手机联通,开通了24小时投诉热线,共受理区内外游客涉旅投诉5件,其中旅游合同纠纷占多数。

  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十一”黄金周期间,银川市旅游局将旅游投诉电话与手机联通,开通了24小时投诉热线,共受理区内外游客涉旅投诉5件,其中旅游合同纠纷占多数。

  10月3日,一位西安游客投诉,他与当地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由银川旅行社接待。在与当地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对银川周边的景区游览活动给予了详细安排,其中有一项将沙湖景区列为自费项目。当游客来到银川后,想到沙湖游玩,却被告知需自行解决交通工具前往,游客认为旅行社应将游客送到沙湖景区后,再由游客决定是否进入景区游玩。

  按照合同约定,银川是该游客的目的地,合同中约定的自费项目,应由游客自己决定是否游览,并可委托旅行社提供有偿服务。经过受理人员的耐心解释,游客最终消除了误解。

  10月4日,一位北京游客在参加银川某旅行社组织的沙漠探险游过程中打来投诉电话,称旅行社在途中违反旅游合同,擅自推迟行程,造成其已购买的返程机票要做退票处理,且还要在银滞留一天,耽误上班,要求旅行社赔偿经济损失。

  经了解,由于湖北兴山县旅游车坠崖事故发生后,针对国庆旅游车辆较多的情况,各地普遍采取了旅游车辆限速行驶措施,由于限速,旅行团的行程延长了两个多小时。受理人员在对游客做思想工作的同时,协调旅行社帮游客退机票,由旅行社承担退机票费用,并解决其次日返回的飞机票。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醒旅行社和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旅行社应认真制订详细的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有疑问的地方,游客也一定要提前询问,避免双方发生纠纷,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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