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电商新闻 > 正文
    
变相加价产品缩水 网络团购维权难
2011-05-18 13:06:31 来源:齐鲁晚报
随着电子商务业的不断发展,如今网络团购这一新兴购物模式,已被越来越多的山东济宁市民所接受。面对网络团购带来的超低价诱惑,人们在尽享购物实惠的同时,团购者偶尔也会遭遇服务打折、变相加价、产品缩水的问题。

    随着电子商务业的不断发展,如今网络团购这一新兴购物模式,已被越来越多的山东济宁市民所接受。面对网络团购带来的超低价诱惑,人们在尽享购物实惠的同时,团购者偶尔也会遭遇服务打折、变相加价、产品缩水的问题。

    亲历

    “物美价廉”网络团购受热捧

    只花2.6元,就能在某快餐店喝上一杯饮料吃上一个汉堡。仅需66元,便能在济宁某西餐厅享受一顿原价116元的双人牛排大餐。在浏览美团、拉手、窝窝等团购网时,记者发现由济宁本地商家参与其中的“超实惠”团购活动比比皆是,有些人气比较旺的商品,三天内就能团出2000多份。于是记者也随即花8.8元钱,团下了一套原价42元的烤肉大餐。

    16日中午,记者持收到的验证信息来到了位于城区运河城六楼的一家烤肉店。一进门在得知记者是参与团购的顾客后,服务员立即拿出一本专门登记团购人员信息的本子。在登记信息时记者发现,虽然这个团购活动没搞几天,但根据登记信息看,从5月8日至今,已有上百名参团者前来就餐。在记者就餐的短短一个小时内,就有六名团购食客相继前来。“一盘五花肉、一份海带汤外加一些配菜和调料,虽说这个套餐不一定值42元,但8.8元还是比较实惠的。”在与其他几名食客的交流中,大家均表示之所以团下这个套餐,主要是被店家打出的超低价格吸引了。

    在用餐前,记者拿出携带的一张进店赠送五花肉的优惠券给服务员,但对方表示,如不另外消费这张优惠券则无法使用。在对方的要求下,记者又另外点了40元的饭菜。可饭菜上全后,服务员却以两个活动不能同时参加为由,归还了记者的优惠券。此外,记者还发现,除持优惠券进店免费赠价值18元的五花肉外,店里还同时推出了部分单品买一送一的活动。但这些活动凡是参与团购的顾客则无权参与。

    探访

    暗设门槛部分商家不实诚

    市民刘女士是一名网络团购达人,各大团购网发布的信息,她几乎每天都会浏览。凡是自己看好的商品,小到一张蛋挞券,大到价值数百元的旅游券,只要划算都会买下来。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大部分团购经历都是愉快的,但有时候也会遇上一些烦心事。个别商家虽然参与了团购活动,但提供的服务和产品质量确实不敢恭维。她调侃着告诉记者,一次在城区某美发店的团购经历,就让她受够了“折磨”。

    今年4月份刘女士在网上花5元钱团购了一张价值68元的美发造型券。由于担心人多,她专门提前打电话进行了预约。没想到早晨10点多到店里后,店员一听说是团购的顾客,立即收起了微笑说师傅们都忙着让她等待。一直到中午12点多才有一名师傅为她服务。这期间,不少新进店的顾客都排在了她前面。询问店员后,对方则推说顾客都是提前预约好的。最令人生气的是,师傅剪发技术不高,推销的功夫可是一流,整个剪发过程纯粹是个产品推销秀。一个多小时下来,刘女士最终被迫买下了一款价值268元的护发产品。

    “花50多元钱买下的火锅双人套餐,没想到三个人进店后却被强制第三个人必须消费38元以上,才能就餐。这简直就是强迫消费。”谈起网络团购不愉快的经历,家住太白小区的张先生向记者大吐苦水。

    提醒

    举证艰难网购维权成难题

    采访中,济宁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团购其实就是商家依托网络为平台,推出的一种特殊广告。目的是为了赚取人气,招揽更多的客人。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商家推出的低价格的商品则非常有吸引力。因此,参与网络团购的人群也必将越来越多。但由于网络购物属于先付款后消费的形式,而且商品款是通过网络支付的,因此,消费后商家往往不提供发票,给售后维权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下一步网络团购者将成为一个特殊的维权群体。

    此外,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目前由于我们国家在规范网络团购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加之网络团购顾客很难提供出购物发票等依据,导致大量纠纷无法顺利解决,售后服务更没有保障。在此BCP信用投诉中心特别提醒市民,参与网络团购需谨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