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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3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荣登“诚信榜”
2017-06-09 09:35:19 来源:淄博新闻网
为加强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自律、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意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强做优,切实构建诚实、守信、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而开展的一次社会公开评选活动。

山东省淄博市正式公布2016年度淄博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评选结果。近日记者从淄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获悉,本次评选是为加强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自律、诚信经营、诚信服务意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强做优,切实构建诚实、守信、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而开展的一次社会公开评选活动。针对这次评选,淄博市开发协会今年3月正式发布评选通知,历时两个月,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评审,最终包括山东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房集团淄博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和淄博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在内的3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荣登“诚信榜”。

8项评选标准检验“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

据悉,本次活动的评选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具有城市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评选年度内有新开发或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2016年度淄博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评选标准有8项,包括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开发经营活动;评选年度中开发项目手续完备,各项审批齐全,在开发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土地、规划、房管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评选年度内商品房售后服务机构有效运转,在保修期内的有效投诉得到处理或解决;评选年度内企业依法纳税,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捐赠活动;内部管理规范有序,职工各项权益保障到位;按照合同约定时限交房,合同履约率100%;采取正当竞争方式售房且“五证”齐全;遵纪守法、文明经营,在淄博市内有一定信誉度。

淄博市开发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评选活动制定了严格的评选条件和标准,凡是企业在2016年度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在开发、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引起异常、越级、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经核实确实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只要有一项被认定核实,在初评阶段将不得被确定为候选企业,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选。

初评、终评两级审查为“诚信指标”把关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本次评选分为初评、终评两部分,在初评过程中,区县开发主管部门对所属申报企业进行审查后再报送至淄博市开发协会,淄博市开发协会对淄博市属申报企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推荐为参评企业。“在这一过程中,不少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被就筛下来了。”淄博市开发协会相关负责人说,“在初评过程中,除了审查外,还要重点调查企业商品房售后服务机构运转情况和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这样才能最终确定候选企业。”

通过初评后,淄博市开发协会对入围的候选企业进行终评。终评主要是按候选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得分、售后服务机构调查得分、投诉处理得分、经营税金得分、公益捐款得分和投票得分这6项综合得分的高低,来确定获奖企业名单。

淄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淄博市诚信房地产评选活动至今已开展十余年,得到了市、区县开发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广大开发企业的积极响应与参与,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开发企业中产生了较大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已成为行业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载体。在今后的评选活动中,淄博市开发协会将不断完善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力争更进一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为淄博市房地产行业诚信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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