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2011-10-02
余
女士
投诉 国美电器
9月17日,我参加国美电器网上商城团购活动,以老公的名义以5988元的价格购买了长虹3d电视55860i一台。订单号1000962700。因为付款遇到了些问题,最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赶在24小时之内付了款。但几小时后接到国美打来的电话,以缺货为由要求撤单,我说不急,我可以等。但工作人员说,等不到,不会发货的。要我用货款再买其他东西。这是典型的骗购。而后被强制撤单。我先后在国美进行了两次投诉(有截屏)。投诉内容和回复如下:
1我团购的电视长虹3DTV55860I,工作人员以无货为由,被强制撤单。但现在还在高价卖。不知是工作人员的问题还是公司行为,我要投诉。
国美电器网上商城的回复:
1您好,非常抱歉,由于商品短缺,订单已取消,建议您选购其他商品,给您带来不便请见谅,感谢您对国美的支持与理解。
2我对你公司的回复很不满意,属于你方单方违约,要么按原价发货,要么支付双倍定金!
国美电器网上商城的回复:
2您好:由于您所订购的商品库房无货,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使用,建议您购买其他商品,经查询您在9月18号提交退款申请,财务会在3-5个工作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感谢您对国美的支持!
更令人气愤的是退款设置高门槛,首先需要3至5个工作日,只能退到我的国美账户。提现返回银行卡只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的借记卡及存折,不支持信用卡。而付款则提供几乎全部银行的银行卡及信用卡在线支付。再看他们退款说明中的一条:如果您当时的支付方式是银行卡,我们建议您填写原支付卡号,在支付成功的三个月内申请退到原支付卡。而我是用中国银行储蓄卡支付的。就无法提现返回中国银行。一周后,才收回退款。
网购电子订单完成后,就已经表明双方达成了合约,双方都应该遵守,国美电器网上商城是典型的单方面违约,应该赔偿双倍定金。
国美作为知名企业,根本没有体现出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几个客服说法不一且矛盾,把消费者推来推去,光给他们打电话就花了五十几元,耗费精力,搞坏心情,我们希望贵单位能本着规范团购市场,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给我们一个说法。
- 投诉编号:12250
- 投诉类型:
虚假信息
- 投诉网站的名称:国美电器
- 投 诉 人:余
女士
- 投诉时间:2011-10-02 10:10:29
- 所购商品或服务:http://www.gome.com.cn/product
- BCP已于2011-10-08 14:14:56 将此投诉转交给国美电器。
此信息时间较长,经查询该会员退款体现均已完成!
解决时间:2012-04-26 10:37:24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