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3-03-02
刘
先生
投诉 南方航空
投诉南航登机口改变不及时通知旅客,且服务态度恶劣,给旅客造成经济和时间损失。
因为工作关系,一年当中要把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花费在乘坐飞机上,但是2013年1月21日却遭遇了一次令人难堪且无比气愤的经历。
1月21日,我们一行三人(一人去北京)购买了南航CZ6960航班由济南遥墙机场至西安咸阳机场的机票,票号: 784-2657650053 784-2363853087。因为工作安排,当晚我们还要由西安转机去兰州。为了不耽误飞机,我们提前一个多小时办理了登机手续,进入候机厅,按照登机牌显示的1号登机口前候机。航班按期是16点30分起飞,但是一直等到16点25分,仍然没有收到任何登机的通知,登机口前也未看到任何工作人员。焦急之余,我们找到了一名机场工作人员询问,得到的回答令人惊诧,航班早就改到7号登机口登机。顾不得多想,我们立刻冲向7号登机口。7号登机口前二名年轻的机场工作人员(一男一女)挡住了我们,告诉我们舱门已关闭,我们焦急地询问可否联系航班让我们登机时,得到的答案匪夷所思:再去买一张机票就好了。该两名工作人员旋即离开。此时有人指点我们,这时飞机还没起飞,快点联系南航值班柜台或许可以帮助到我们,于是我们立刻跑到南航值班柜台寻求帮助。南航柜台经理王某在了解了我们的处境后,非但不积极解决问题,安抚旅客,反而态度极其恶劣,说这是客人自身的问题,和机场和航空公司无关,你如果想走再去买一张机票就可以走了。推三阻四间这时飞机已经起飞,愤怒的我们向南航柜台值班人员质询,为什么临时调整登机口不向旅客进行有效告知,为什么飞机起飞前不通过广播呼叫旅客,致使旅客在登机口前苦等?问题出现后如何解决?无奈之间我向王某出示我的政协委员代表证,因为这次误机我将不能按时参加两会。但是令人意想不到,作为南航值班经理的王某态度轻蔑,说“多大的领导首长,我们见得多了”,说完后转身走人,再无踪影。南航工作人员的态度令我们愤怒至极,看着空无一人的值班柜台,真是投诉无门。为了不影响后续工作,不得已只好购买了之后的山航SC4899航班的机票前往西安。
此次事件不仅令我们蒙受了经济损失,南航机票不能改退,还要重新购买山航机票,但是更重要的是耽搁了我们的大量的时间,后续工作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损失如何以金钱计算,对旅客造成的精神伤害又该如何计算呢?
作为行业知名企业的负责人,我一直坚持取之社会回报社会的信条,不做损害社会损害顾客损害企业的事情,同时我也常常以航空公司的礼仪形象来要求员工,但是此一次的遭遇真正让我体会到了南航人的恶,南航服务的劣,也体会到了作为消费个体面对如此强大的恶劣时的无助、无奈,我当时所感到的何止是失望。原来南航服务的并非真的为“上帝”着想,所谓的“顾客至上、追求卓越”非常扯淡,怎么可能做到“中国最好,亚洲一流”?
无论是机场还是航空公司,都是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国家的窗口,机场和航空公司的服务代表着城市和国家的形象,而航空服务也被社会推崇为整个服务行业规范和优质的代表。可是我们在南航人身上看到的只有恶和劣。这几年针对南航的投诉常常见之于网络、报端,而南航对于投诉,也常常只有一个态度——耍流氓,对旅客的投诉不是杳无音信,便是推三阻四百般抵赖,而众多个体消费者面对这样的流氓行径耗不起时间,赔不起精力,最终全都不了了之。广大的中国消费者真的是太过善良了,善良到被南航这样的恶商欺辱、压榨后还能默然对之,如此以往,善者愈善,恶者更恶。比如我的遭遇,按南航的说法,飞机起飞前通过广播进行了呼叫,但是我们三个人现场听到广播了很多旅客的名字,但就是没有听到呼叫我们的名字。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不要把蒙混抵赖当成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这一次,我不准备让南航对旅客的蒙骗伎俩再一次得逞。
在此,作为一个权益受到极大损害的消费者,我强烈要求南航总公司出面向我以及所有被南航损害了权益的旅客做出说明,合理赔偿,对损害了南航形象的工作人员公开严肃处理,不要蒙骗,不要敷衍!
1月22日我已通过南航公司4006695539-1-8投诉电话进行了投诉,书面投诉文件也已发至南航提供的邮箱ects@csair.com邮箱中,当时接受投诉的话务员保证3日内给予答复,但是今天已经是1月29日了,南航还没有任何电话或人员来向我做一个解释。或者我只有依靠网络舆论的力量、媒体监督的帮助和法律的公正的判决来请南航负责人出面了。
南方航空公司是大企业,实力雄厚,所以对待普通老百姓可以高高在上的蔑视,我的企业相对于南航来说也许很小,但是我愿意倾企业之力和南航较一次真,找回消费者的尊严,也算是对社会的一个小小的贡献。
- 投诉编号:22292
- 投诉类型:
产品服务
- 投诉网站的名称:南方航空
- 投 诉 人:刘
先生
- 投诉时间:2013-03-02 11:03:18
- BCP已于2013-03-05 14:40:15 将此投诉转交给南方航空。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